第63章 科考舞弊案(第1/2 頁)
唐高宗龍朔三年的春天,也就是公元663年的四月,右史董思恭與考功員外郎權原崇並肩站在了科舉考試的大堂之上,他們共同肩負著主持這一盛事的重任。然而,在歷史的長河中,權原崇的身影卻如同一個模糊的剪影,他的文獻資料稀少得可憐,每當他的名字被提及,總是與董思恭如影隨形。相比之下,董思恭的資料則更為豐富,他的詩才橫溢,才華出眾。
董思恭,這位來自蘇州的才子,他的詩才和才華都讓人讚歎不已。然而,他為人卻有些輕佻,仗著自己身為皇帝近臣的身份,行事常常缺乏深思熟慮。這一次,他與權原崇一同主持科舉,雖然兩人的官職相當,但董思恭的人脈廣泛,他既是太子身邊的紅人,又是中書令許敬宗的好友,更是皇帝的書記官,負責記錄皇帝的言談。
因此,權原崇在董思恭面前顯得頗為卑微,他事事聽從董思恭的安排,唯董思恭馬首是瞻。在科舉考試期間,權原崇就如同一個無足輕重的擺設,無論大小事務都聽從董思恭的決策,處處都讓著他。這種局面讓人們對這場科舉考試充滿了期待和疑惑,不知道這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的故事和秘密。
人的脾氣,往往是被周圍人的縱容給慣出來的。而董思恭這個人,似乎早已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本分。他覺得自己終於有了施展才華的舞臺,可以大幹一場,可他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竟然是利用手中的權力,藉機斂財,甚至膽敢出賣科考的考題。
科考,那是為國家選拔官員的莊嚴之事,而考題更是國家的機密。董思恭出賣考題,豈不是等同於背叛國家,出賣機密?想想我們現代的高考,考試前監考老師都會拿著密封完好的試卷,讓考生們一一檢查,確保試題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董思恭卻膽大妄為,他玩火自焚,竟然搞出了唐朝科考史上的第一起舞弊大案——龍朔科考案。有句老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呢?很多人在犯罪時都抱著僥倖心理,覺得自己能瞞天過海,但最終往往都是這種僥倖心理讓他們栽了跟頭。董思恭也不例外,他的罪行很快就被人發現了。至於究竟是怎麼被發現的,是誰揭發的,這些在史書中並沒有詳細的記載,但無論如何,董思恭的罪行已經無法掩蓋。
關於這次事件,眾說紛紜,各種猜測都有,每一種似乎都合情合理,甚至鬧事的舉子也並非沒有可能。要知道,唐朝的科舉考試種類繁多,明經科、進士科等等,其中進士科尤為熱門,是眾多士子夢寐以求的仕途之路。然而,據史書記載,那一年的進士科竟然被取消了,背後的原因很可能就是這起震驚朝野的作弊案。
這起事件在唐朝開國以來尚屬首次,對高宗皇帝來說無疑是一記沉重的警鐘。科舉,本是選拔賢能、為國家選拔官員的重要途徑,若讓那些不學無術、只會投機取巧之輩混入官場,後果不堪設想,甚至可能動搖國家的根本。那麼,高宗皇帝會如何處置這起作弊案的主犯董思恭呢?
高宗皇帝震怒之下,下令由三司衙門負責審理此案,務必一查到底。這“三司”在唐代可是專門負責審理重大案件的機構,由御史大夫、中書省、門下省三個部門組成。皇帝既然下了命令,那就開始吧。然而,隨著審理的深入,三司的官員們逐漸發現,這起案件遠比他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最終,封演在《封氏聞見記》中用“贓汙狼藉”四個字來形容這起案子。這四個字,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貪汙受賄、行為不檢、名聲敗壞,董思恭的所作所為簡直是一無是處。
審理結果呈報高宗皇帝后,他看後勃然大怒,決心從嚴懲處。高宗皇帝下令只有一個字——殺!他決意將董思恭處以極刑,以此警示眾人。行刑地點定在了莊嚴肅穆的西朝堂。
在行刑前,高宗皇帝召集了所有大臣前來觀刑。他站在朝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