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頁(第1/2 頁)
他太瞭解穆陽,於是到街上酒吧裡挨個地找。
他找到穆陽時,穆陽正坐在卡座盡頭,伸著長腿,沉默蜷縮在五彩斑斕的燈光中。他脖子上裹著一圈繃帶,想來是心情不爽又和誰幹架了,微長的頭髮依舊死皮賴臉地不去剪,狼尾巴一樣垂在耳後。鼻樑上貼著一隻創可貼,隱約露出結痂的傷疤。
他皺著眉頭,懶洋洋陷進沙發裡,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烈酒。
那是他行屍走肉一樣苟活在這個世上的第三天。三天前,他偷偷跑去見周鳴鞘最後一面,他把那張照片交還給周鳴鞘的母親,覺得萍水相逢也就這樣了。一生的緣分到此為止,從此陌路,不會再有任何交集。
於是他的一身骨頭像是被人剝皮吸血,抽走了似的,再提不起力氣。他想讓腦海里那個名叫周鳴鞘的混蛋滾出去,但是做不到,沒有辦法,只能靠酒精麻痺。
狐朋狗友陪他來喝酒,一個關係好的鐵哥們攬他的肩膀:「陽哥怎麼有空來喝酒,新鮮事喔!我請我請,喂,看不見是誰啊——趕緊去找幾個好看的過來啊!」
這人姓曾,大家叫他阿曾。阿曾是沒錢還要裝闊的色/鬼,所以只能算花花乞丐。
從前穆陽偶爾也會來喝酒,不過只是陪他們高興,絕不和陪酒的女孩多說話。他雖然混,但是記得小時候阿公的一些教誨。人是最難纏的,惹什麼都可以,不要招惹人——他當時招惹周鳴鞘的時候怎麼沒念著這句話?
不過這次大跌阿曾的眼鏡,因為穆陽居然主動和女孩喝酒。阿曾笑得噁心,給女孩拋媚眼:「他好不容易給面子喔,這麼帥,你有福啦!」
穆陽不訓他,只是一杯一杯喝。
於是那時,那個穿一身閃閃發光的亮片吊帶裙的女孩給他開了第三瓶,倒滿推到眼前:「看你的樣子,像是很喜歡你說的那個人。喜歡就去追回來啊,」她託著臉的手上指甲極長,紅艷艷的,「大不了低個頭認個錯,女孩子嘛,哄一鬨就好啦。」
做這行的女孩心都很細,再加上借酒澆愁的人心事多,三言兩語,她們總是能把別人的秘密都騙到手。穆陽也無法招架。
他沒和陪酒妹解釋,他口中的那一位不是女孩,也不想反駁她說的「像是很喜歡」,沉默片刻,只是悶悶地答:「我沒錯。」
女孩「切」了一聲,往後一仰,鎖骨上搽著粉,亮閃閃。脖子上廉價的塑膠項鍊亮閃閃,嘴唇上一枚銀唇釘亮閃閃,眼皮褶子裡塗的閃粉眼影也亮閃閃。她整個人閃著光,好像不會難過似的。她說:「你們男的都這麼說,沒錯沒錯,其實都是你們的錯。再說了,就算不是你的錯,你也要會哄人。」
穆陽有點醉了,執拗起來,紅著臉發酒瘋說:「我就是沒錯!」
說完微微抿了嘴,委屈得可以掛油瓶。
「好好好,沒錯就沒錯嘛,」女孩沒見過這種認死理較真的客人,只好反過來敷衍他:「是她的錯,她不知道珍惜。」她覺得自己簡直犯賤,為什麼要幫客人解決情感問題。
結果穆陽說:「不……是我推開他的。我是……下水道的老鼠和蟑螂,系樂色,不能擋他的路。他該有很好的……人上人的生活。」
女孩沉默片刻:「你是樂色,我是什麼?」
穆陽抬頭瞥了她一眼。他的眼睛很漂亮,女孩有一瞬的怔神。
穆陽沒有說話,他的思緒在這一瞬間遊離,飄去了很遠的地方。他望著窗外,冷幽的月光被五光十色的街道撲在身下,影綽照進酒吧裡,人們身上的汗珠和脂粉一樣閃爍,他一瞬間想起兩個多月前,他第一次見到周鳴鞘,他們像小獸一樣撕咬著打架,互相絆倒在馬路中央,身上也是這般。
他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麼要趕周鳴鞘走。那是一種介乎少年的頑固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