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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濃眉大眼,膚色黢黑,皺紋縱橫交錯,溝壑似的,叫穆陽想起家裡那些吃飽了陽光的稻禾。然而那雙眼睛總是比鷹還要犀利,穆陽被他逮過無數回。
最開始,是偷工廠裡的廢舊鋼管。那時他們十四歲,絕大多數沒有父母,所以也沒有別的生活來源,總得一個人混口飯吃。幹不動工地上的活,只能衣來伸手。被抓住,會成排地坐在派出所的長凳子上。頭頂的日光燈是慘白色的,照在長而無盡的走廊裡,世界是灰藍色。他們找不到這些寸頭的監護人,只能找學校。學校也沒有辦法,派出所只能讓人寫檢討。
穆陽寫過無數份檢討,到最後都會背。他沒有一次是真心實意的,直到有一天,老陳值班。他端著一個瓷缸晃過來,吹著霧騰騰的白氣,隔著一盞油綠色的檯燈看穆陽的筆和紙。穆陽的字寫得不錯,是外公教的。如果人嘴欠,一定會說,沒想到你儀表堂堂,又寫得一手好字,不是書生,卻是土匪。
老陳不會說這種話。
他只是慢慢喝了一口茶,說:「字寫錯了。」
穆陽上下看了一遍,沒發現有錯字。
老陳拿起紅筆,在他最後一行字,「重新做人」的尾巴上圈了個圈。
「『人』不是這麼做的。」老陳說。
穆陽太聰明,一句話就聽得明白。
他當然也清楚偷雞摸狗非君子之事,他只是仗著自己十四歲,臉皮厚。
老陳告訴他,四歲也得堂堂正正做人。
他從此沒再幹過順手牽羊的事。
老陳對他談不上好與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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