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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應該是從保護碼頭的鐵鏈護欄處闖進來的。薩克斯從那裡取了一塊金屬樣本,以便檢查作案工具留下的痕跡。她在闖入地點和凍結的血跡附近都沒發現指紋、鞋印或汽車輪胎碾壓的痕跡。
還沒有發現目擊者。
驗屍官報告說,如果受害者真的跌進了哈得孫河裡,而且很有可能真的這麼發生了,那麼他就會在十分鐘左右的時間之內死於體溫過低。紐約警察局的潛水員和海岸警衛隊還在水下繼續搜尋受害者的屍體和任何有用的證據。
薩克斯又來到第二處案發現場,即百老匯大街附近、從雪松街延伸出去的一條小巷子。死者是西奧多&iddot;亞當斯,三十五六歲,屍體仰面躺著,嘴裡塞著膠帶,腳踝和手腕也被捆了起來。兇手在旁邊大樓的消防樓梯上搭了根繩子垂下來,離他有十英尺高,末端繫著一根重重的、長達六英尺的金屬槓,槓的兩端都有孔,看起來就像是針眼。
兇手將這金屬槓吊在受害者喉嚨的正上方。繩子的另一端則放在受害者的手中。西奧多被綁住了,所以他無法從鐵槓下抽出身來。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拼盡全身力氣向上拽住巨大的鐵槓,希望碰巧路過這裡的人來解救他。
但是那天夜裡沒人經過這裡。
他已經死去一段時間了,而那段鐵槓還一直壓迫著他的脖頸,直到他的屍體在12月的嚴寒中凍得非常僵硬。他的脖子在沉重金屬槓的擠壓下,只剩下大約一英寸的厚度。
他臉色慘白,兩眼無神,透露著死亡的訊息,但薩克斯能想像出,在他掙扎求生的那十到十五分鐘裡,他的臉上會有什麼樣的表情:一定會因為用力而漲得通紅,然後又被壓得臉色發紫,眼球外凸。
到底什麼人會用這些手段來殺人呢,為什麼要處心積慮地延長受害者死亡的過程呢?
薩克斯穿著白色的杜邦&ldo;特衛強&rdo;防護服,以免自己的衣服和頭髮破壞了現場。她調整好證據採集裝置,同時和來自紐約警察局的兩名同事討論了現場的情況。這兩位警察分別名叫南茜&iddot;辛普森和弗蘭克&iddot;瑞特格,他們都在總部位於皇后區的犯罪現場調查總部工作。他們附近停放著犯罪現場部的快速反應勘查車‐‐一輛大型的廂式車,裡面裝滿了必備的刑偵裝置。
她在自己的雙腳上纏上橡膠帶,以便和罪犯的足跡區分開來。(這也是萊姆的主意。&ldo;不過,為什麼要費這個周折呢?萊姆,我穿著&l;特衛強&r;防護服呢,又不是穿著逛街的便鞋。&rdo;薩克斯曾發表過她的反對意見。萊姆不耐煩地看著她說:&ldo;哦,對不起,我想罪犯們永遠都不會想到去買&l;特衛強&r;防護服的。一套要值多少錢,薩克斯?四十九點九五美元?&rdo;)
薩克斯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兩起兇案要麼屬於有組織犯罪,要麼就是精神變態者所為;前者通常會出現與這裡情況類似的犯罪團夥標記,以便向敵對的團夥發出訊號。而另一方面,如果這是個反社會的變態傢伙,那麼他會出於幻想或滿足慾望的需要,費盡心機來佈置殺人現場,也許這正是虐待狂的表現‐‐如果案情涉及性侵犯的話‐‐或者兇手只是為了殘忍而殘忍,並沒有任何性慾的動機。根據她多年的街頭現場調查經驗,這種讓受害者承受痛苦的行為本身,就能令加害者感受到發洩淫威的快感,甚至變得施虐成癮。
羅恩&iddot;普拉斯基身穿警服,外套皮夾克,朝她走了過來。這位一頭金髮的紐約巡警身材修長,年輕精幹,曾在克里萊案件調查期間幫過薩克斯,而且隨時待命參與萊姆經辦的案件。他曾與一名罪犯發生過激烈搏鬥,因此受傷住院,休養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警察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