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為統一楊堅許承諾(第1/4 頁)
第十一回 為統一楊堅許承諾
正說到程咬金販私鹽。本來販私鹽就是跟官府對著幹。可這位程爺販私鹽還違背販私鹽的規矩,是到處犯啊,甭管是誰的地盤,誰的專賣區,他不管那一套,高興了,推著私鹽車子就過去。而且,他販私鹽也不為太賺錢,程咬金這一輩子也掉不進錢眼兒,錢夠用就行。
比如哪家比較貧苦,連鹽都吃不起,過來說兩句好話:“哎喲,程爺,程爺,我們家連褲子都穿不上了,這半年沒吃鹽了,能不能賒我一點鹽吶?”
程咬金一看,確實可憐,“說什麼呢?拿走拿走啊!”“哐!”就擓一碗鹽直接給人家了。
所以,老百姓都說程爺販的是“公道私鹽”,大家都愛買程咬金的,程咬金是薄利多銷啊,這一來二去賣了半年。
東阿縣這一帶的私鹽販子不幹了。怎麼呢?怎麼來這麼一位破壞市場的呢?我們販私鹽等於把腦袋系在褲腰帶上,我們容易嗎?天天在刀尖上推著私鹽車子呀,不圖這個高利潤,誰玩命啊?哎,程咬金倒好,你把這販私鹽當公益事業了,當慈善事業了,隨便給老百姓發鹽啊?那我們何必冒著生命危險幹這個行業呢!這要是讓他長時期這麼賣呀,我們就別活了。但是,這些人又不敢找程咬金的麻煩,這老程可什麼都敢幹呀,說打,打不過程咬金,弄不巧被程咬金打死。私鹽販子打架鬥毆致死人命,這玩意兒告都不好告。那怎麼辦呢?有主意啊。給程咬金設圈挽套兒,讓程咬金鑽進去,然後告知官府,讓官府的鹽巡來抓程咬金,抓他個現行!抓住程咬金那是販私鹽的,按律當斬,借官府的刀殺死程咬金。
說這些人這麼壞嗎?誰讓程咬金動人家乳酪了呢。這是一夥利益集團,你動了人家的利益,人家自然要置你於死地。
那這個套設在什麼地方?設在東阿縣行不行?不行。怎麼呢?東阿縣官府不抓賣私鹽的!
我們說了,官府對賣私鹽的睜隻眼閉隻眼,我要抓住賣私鹽的,往上報,我的烏紗也保不住。為了保我的烏紗,我的境內就不準出現賣私鹽的。可我又防止不住賣私鹽的,那乾脆我就對賣私鹽的睜隻眼閉隻眼。實在你鬧得厲害了,我派人把你嚇走,我不抓你。所以呢,東阿縣不抓,這個套設在東阿縣不行。
那東阿沿線能不能設套啊?都一樣啊,哪兒見到販私鹽的都睜隻眼閉隻眼,哪個縣官都怕掉烏紗。所以,這套都下不了。
哎喲,可把這一群私鹽販子給急壞了,這可怎麼辦呢?你您看,在古時候,法律有的時候就是這麼怪。法律條文明文規定某某某這幾條全是犯罪,但是你平常幹這幾條啊,未必有人抓你。那什麼時候有人抓你呢?往往是某兩個政治集團鬥爭,或者是某兩個勢力相鬥。你正好偏於某個勢力的時候,另外一方勢力要打擊這個勢力,他便會拿你下刀,這個時候他會祭起法律大旗。不然的話,你不在這個勢力當中,也不在那個勢力當中,這兩個勢力根本都不拿正眼看你,你愛怎麼的怎麼的,即便犯了罪,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惹這麻煩呀?所以,中國古代有時候這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要想害人,你也得明白這一點。不明白這一點,你害不住人。
這私鹽販子都不傻呀。找了一圈兒,正無計可施呢。就這個時候,東阿臨縣——歷城縣的政局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其實不能說是歷城縣,而是整個齊州的高層政局發生了那麼一點兒變化。
什麼變化呢?齊州的最高長官叫刺史啊,此人姓唐,叫唐弼。提起這唐弼,了不得,文武全才,而且特別精明。但是有一點,他的政治背景比較複雜。你別看他做大隋王朝的官。但他這個官職是被人保舉的。誰保舉的呢?他的老恩師——幽州北平王羅藝。
提起這個羅藝,那在本套書中,可是一位重要的人物。羅藝,他本來是北齊名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