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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事,最好都走在別人的前面,正是因為利比亞要亂了,我才必須儘快趕過去,現在的生意不好做啊,我得珍惜每一個掙錢的機會,據我剛剛得到的訊息,利比亞已經亂起來了,內戰似乎不可避免,所以我的抓緊時間趕去,當然對於高揚來說,留在這裡和去利比亞都不是什麼好的選擇,所以,才需要他做出選擇了。”
摩根和巴克都看向了高揚,高揚猶豫了一下,卻不知道該作何選擇,他不知道利比亞那裡出了什麼亂子,但顯然馬拉卡爾也不是什麼安全的避難所,尤其是高揚不想和這裡的警察或軍隊打交道。
高揚一刻都不想多等了,他只想儘快回家,所以高揚只是猶豫片刻之後,很快就拿定了主意。
“我跟摩根先生去利比亞,這樣我可以更快的回家。”
巴克教授點了點頭,上前和高揚擁抱了一下,掏出筆來在一個小本上寫了一行字之後,把紙扯下來交給了高揚,道:“我沒有時間送你離開了,這是我在美國的聯絡方式,等你回家之後,請打個電話告訴我,我想我們已經是朋友了,對嗎?”
高揚笑了一笑,道:“我們當然是朋友,我回去後會第一時間給你電話的,以後我們有的是見面的機會,而且還是在很安全的前提下。”
摩根拍了拍手,道:“好了,我們還有的是時間話別,現在我們進酒店吧。”
巴克教授點了點頭,道:“你們回酒店慢慢聊,我得先去警察局了。”
等巴克教授和摩根的手下一同離開之後,高揚和其餘的人進到了酒店裡,而摩根先生車上的兩具屍體,也被人用裹屍袋嚴密的包裹起來,準備隨飛機一同運走,高揚覺得從這一點上看來,摩根對他的手下應該還是很不錯的,一個人肯費盡周折也要把屬下的屍體帶回來,那麼在對待活人的時候,就不會差到哪兒去。
進入酒店裡,高揚有一個自己的房間,而且難得的是,房間裡竟然有空調,雖然高揚已經適應了這裡旱季時將近四十度的高溫,但能清涼一些,還是令人高興的。
高揚痛痛快快的洗了個澡,這是他三年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洗澡,等他洗完後,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小時。
高揚換上了鮑勃送給他的衣服,他和鮑勃的身高差不多,衣服穿在身上大小還算合適,只是有些肥,不過高揚時隔三年再次穿上了衣服,反倒覺得身上不太習慣,不過鮑勃沒有帶備用的鞋,只是給了高揚幾雙襪子,所以高揚只能還穿著他穿了三年沒換過的靴子。
其實高揚也不想扔掉那雙靴子,丹納軍靴的品質不得不說是超級好,穿了三年多,除了皮面上有些小傷口,看起來又髒又舊之外,高揚的靴子沒有任何的問題,最關鍵的是,高揚對他的靴子已經有了感情,回去之後就算不會再穿,高揚也會好好的收藏起這雙軍靴的。
正在高揚刷他那雙臭不可聞的靴子時,凱瑟琳敲開了他的房門,看到高揚之後,凱瑟琳愣了一愣,隨之微笑道:“你穿上了衣服,我都快認不出你來了,唔,你穿上衣服的樣子,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樣。”
高揚聳了聳肩,道:“你這話說的,很容易讓人誤會啊,好像我原來沒穿衣服似的,其實我有穿衣服的啊。”
“好吧,如果草裙也算衣服的話,那我是說錯話了,唔,我來是想給你這個。”
凱瑟琳遞給了高揚一個紙條,高揚看了看,上面寫著凱瑟琳的住址電話,還有網路上一系列的聯絡方式。
高揚小心的把紙條放到衣服口袋裡,輕笑道:“我會收好的,等我回去了,就給你打電話。”
說完之後,高揚不知道該怎麼繼續下去了,他在面對凱瑟琳的時候,總有種不知所措的感覺,想說些什麼,卻也不知道怎麼開口,一時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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