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感恩(第2/2 頁)
手和演員,我深知一部戲對於演員的重要性。在劇組拍戲的這段時間,使我學到了很多,一部好的作品離不開每一位演職人員的付出,所以我不想因為我施餘一人影響《請你再次牽我的手》的正常播出。
公司比我自己更關心我的健康狀況,關於我受傷的事,希望這是我發的最後一次宣告。
施餘釋出完宣告後,櫻花娛樂轉發了她的宣告並附上幾句話:關注作品,不傳謠不信謠。
開庭的時間到了,施餘在助理和律師的陪同下出庭了,徐書琪也坐在下面陪伴著施餘。
施餘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道:“經過我們調查楊老師的弟弟和侄子侄女已有五年沒有與楊老師聯絡,請問如此親密的血緣關係,為何平日卻不往來。”
“是因為我們工作繁忙,沒有去姑姑家中,我們有事會在電話裡跟姑姑聯絡。”楊老師的侄子回答道。
“我們在法律的允許下調取了楊老師的銀行流水,只一年時間,施餘跟楊老師共匯了十次款,每次數額都是幾萬到幾十萬不等,我們也對楊老師的遺產做了分析處理,處了自住的一套一百平左右的樓房和三十萬存款外並無其他遺產。”
“不可能,我姑姑是高中老師,不可能只有這些存款。被告人施餘在我姑家白吃白喝待了兩年,她在加國讀書的錢都是我姑給她的。供一個普通大學生都要花費很多錢,況且施餘是藝術生,而且還是去的國外留學。”
施餘的律師一時無話可說,他看了一下施餘,示意她說幾句。
“我承認我在楊老師家借住了好長一段時間,她對我的照顧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至於我的學費問題,我想多說幾句,我的留學費用是自己打工賺取的,這些我都可以提供證據。”
由於庭審時間有限,暫時休庭了。休庭之後楊老師的侄子找到施餘想要私了這件事。
“你是明星,你賺錢也容易,比起錢財你更在乎你的名聲吧,不如你放棄財產繼承,我撤銷對你的訴訟。”
“我不會放棄繼承楊老師的財產,你有什麼事等開庭再說吧。”施餘回答道。
“好,既然你這樣,那我們就法庭見吧,施餘,你既然不考慮自己的明星身份,那我也沒必要顧忌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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