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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又拿出自己的卡遞給店員:“刷這張。”
輸密碼、簽字,交易完畢,提袋子走人。
張俊輝從後面跟上她:“你不用像避瘟神一樣避著我。”
彭思捷沒好氣地斜了他一眼:“我不是在避瘟神,我是怪這個世界太小,每次都能碰見你,你是不是故意的?”
張俊輝回答:“我是來買糖的,可惜都賣完了。”
原來是買糖,只要他不是故意的就好。彭思捷看了她一眼,提醒:“那個手工坊的生意很好,數量又有限,最好上午來買,晚上除非他再做,否則買不到的。”
“謝謝。”張俊輝說。
“不客氣。”
“其實我們也可以和平相處,不用每次都鬧得不歡而散。”
彭思捷停下腳步,舒了一口氣,說:“張俊輝,當年的事,我沒有怪你,更沒有恨過你。我們就跟普通情侶一樣,戀愛然互分手,再平常不過。我不想說什麼分手之後還做朋友之類的話,因為現在你是大老闆,我是窮學生,我們走的是兩條截然不同的路,不會有任何交集。我不會去打擾你,也請以後你以後不要打擾我。”
說完這些話,她就走了。而張俊輝站在原地,默默地看著她越來越遠的背影。
回到家,在給衣服脫水之前,彭思捷又試了一次。穿上高跟鞋在客廳裡走來走去,感覺還不錯。
門鈴響了,不用想也知道是習遠。差不多兩個月,她開門看見的百分之九十九是習遠,還有百分之一是刀刀。
“剛才路過超市,看見有草莓就買了一些,一起吃?”
彭思捷點頭,接過草莓去廚房清洗:“你自己進來坐。”
她穿的白襯衫很修身,習遠想到“盈盈一握楚宮腰”這句古話。所謂纖纖細姿,盈盈一握,也不過如此吧。
“你為什麼穿這身衣服,是要去哪裡?”
“沒有。”彭思捷回答,“我晚上剛去買的,以後跟你出去就穿這一套,免得別人說我不像助理。”
她把洗好的草莓裝進果盤遞給習遠,又向臥室走去:“我得換下來,要不然草莓汁沾上去就糟了。”
她的腿本來就很好看,如今穿上高跟鞋,再加上這身衣服做陪襯,更是優雅迷人。
習遠慶幸她只是在跟他出去的時候穿,又覺得自己實在是不能在這個地方待久了。夜晚是個曖昧的時刻,人的自制力會不自覺下降。
他把果盤放到玻璃茶几上,起身說:“我還有事,先走了。”
彭思捷在換衣服也沒法出來,只在臥室喊:“我在草莓放進冰箱裡,你明天再來吃。”
那套衣服她穿過幾次,跟習遠出去開會或辦事的時候,沒人再覺得她是幫工小妹,這讓彭思捷得意許久,人靠衣裝真是說得沒錯。
彭思捷打算提前幾天去學校,所以實習在九月十一日結束,正好是週五。下班前她去超市買了幾袋水果送給同事,本來準備請他們吃飯的,但習遠說不用,理由是“你以後放假還是要來的”。
週六上午,她在家收拾去學校的行李。住了兩個多月,東西沒多,唯一頭疼的就是那三箱書。搬來搬去太折騰了,而且還容易把書損壞。
“這些書就放書房吧。”習遠不知什麼時候走進來,“這房子以後也不會租給別人,你放假了就過來住。”
啊?彭思捷愣住了,真的假的?
“只要我不走,你可以一直住在這裡,就當是自己的家。”
彭思捷回頭,習遠正斜靠在門框上,右手端著一杯清水。透明的玻璃杯中,水面輕輕盪漾。
她問:“你說的是真的?”
習遠點頭:“當然。”
終於有一個可以落腳的地方了,終於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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