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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其他的兩起謀殺案發生在這些街區以外的洛杉磯市區;其中還有一起發生在菲格羅亞街的四個街區內。
經過漫長的調查,特納終於在1998年2月3日被抓捕歸案。
1998年2月3日早上7點,一名保安在西6街630號的一個空置的商業區巡邏時,他發現了這起系列謀殺案的最重要的受害者‐‐38歲的保拉&iddot;萬斯。萬斯被發現時,半裸露著身體。警方接到報案後,很快趕到了現場,經過勘查,警方確定萬斯在死前遭受了性侵犯,並被謀殺。
作案現場位於商業區附近,警方興奮地發現附近的監視錄影記錄了當時的犯罪行為。但當警方滿懷希望地調查錄影磁帶時,卻發現錄影帶的錄製質量不高,畫面辨別不清,根本無法辨認嫌疑人的任何特徵。謀殺案發生後,警方進行了漫長的調查,但多年過去,萬斯被殺案仍然懸而未決。
2001年,洛杉磯警察局的懸案組又開始調查萬斯兇殺案,警方在受害者萬斯的身上發現了不屬於受害者的外源性dna,洛杉磯警察局科學調查司血清學科對dna進行了提取,並將這個可疑的dna與警方懷疑的犯罪嫌疑人進行了dna比對,但結果依然不明朗。
後來,洛杉磯警察局將萬斯被殺案有關dna的結果的檔案資料上傳至警方的&ldo;聯合dna指數系統&rdo;(dis)。2003年9月8日,洛杉磯警察局懸案組的兩名調查人員克利夫&iddot;謝波德和何塞&iddot;拉米雷斯被告知,保拉&iddot;萬斯身上的外源性dna與一個已知的罪犯‐‐切斯特&iddot;特納的dna相符。在那個時候,特納正在加州州立監獄服刑。
2002年3月16日晚上11時30分,特納在洛杉磯街的第6和第7街區,對一名47歲女子進行性侵犯,時間長達約兩個小時。後來,特納對受害者揚言,如果她告訴警方,就要殺死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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