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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何賽姣的敘述及其受傷情況,民警們認為,廁所內、外的深褐色汙漬,很可能都是從她那被兇手砸破的鼻子裡流淌出來的血。這也反過來證明,她有關與兇手搏鬥的證詞大體上是可信的。
他們對每一處血滴都拍了照、取了樣。
按何賽姣的說法,她跑出廁所後沒有看見兇手。當她沿著縱二路狂奔回家時,也沒有看見路上有什麼可疑人物。
因為何賽姣是一位差勁的證人,邏輯混亂,且常常詞不達意,所以民警們在把她的證詞作為推理依據時格外謹慎。他們不得不從多個方面對案情進行分析判斷。
第一種情況是,由於何賽姣說不清自己是在兇手逃走後多長時間才衝出廁所的,因此兇手有可能因離開廁所的時間早、逃跑速度快(如果他有車的話,速度將更快),與何賽嬌拉開了較長的距離。而何賽姣由於處在與兇手搏鬥的亢奮和受傷後的歇斯底里中,再加上披頭散髮,視線受阻擋,根本沒有注意到前方是否有可疑人物。所以不能排除兇手是沿著縱二路逃跑的可能。
如果是這樣的話,警方可能根本追蹤不到什麼線索。因為案發至今已三個月有餘,每天都有成百上千號人和大大小小的車輛來往於這條路上,加上四處飄散、無孔不入的粉塵,如果有什麼痕跡的話,也都被破壞或湮滅掉了。
第二種情況是,何賽姣所言屬實,而且她衝出廁所的時間距離兇手逃跑的時間,並不足以令兇手從她的視線中消失,那麼兇手就不是沿著縱二路,而是沿著另一條路線逃跑的。從四周的環境和地形判斷,這另一條逃跑路線,很可能是沿著廁所背面向西逃竄。
&ldo;任何基於恐嚇目的的行兇,都是有組織犯罪,兇手在實施犯罪前,必定要做周密的計劃,而後有步驟地實施。他不會像激情罪犯一樣見人就殺,更不可能直愣愣地站在大馬路上等著受害人出現,或者沿著大馬路來來回回蹬著腳踏車尋找受害人。他肯定要選擇一處藏身地點,尋找下手的機會。&rdo;王熙榮沉思道。
那麼,這個地點會在哪裡呢?題外話:收藏上10,章節上10,樂府弄個小獎勵‐‐多更一章。諸位看官知道,偵探小說一般為中、短篇,如果寫成長篇的話,內容一定囉囉嗦嗦臃腫不堪,百分之九十九是作者反覆賣弄技巧騙字數,其實聰明的讀者早就明白了兇手是誰。而作者的功力與否,在於讀者是在前十章就發覺了真兇,還是在作品中段察覺。樂府這本小說初稿時100萬字,幾易其稿,濃縮成約莫50萬,真是不敢多更,怕心急的看官囫圇吞棗一下瀏覽過去,吃了人參果仍不知其味。這樣吧,正文雖然不多,但查閱的資料卻有500多萬字,我以獎勵的形式發在作品相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一觀。最後,推荐居然才0票,希望大家能多贈點推薦,謝謝。
第十二章 兇案現場勘察(二)
更新時間2012-12-11 12:56:29 字數:3112
極目四望,廁所西面的那片長滿茅草和灌木的荒地,最有可能成為兇手的藏身之所。那裡的茅草高度都有一米多高,有些甚至高達兩米,東一蓬西一蓬的,在黑暗中難以發現有人藏身其間。
此外,這片荒草地的邊緣距離女廁所入口僅三、四米,在合適的方位上能夠清楚地觀察到廁所入口處的一切動靜。
&ldo;我如果是兇手,就會選擇那片雜草叢生的荒地作為藏身之所,選擇廁所背面的地帶作為逃跑路線。&rdo;民警李立華眯著眼,指著眾人目光所向的那片地帶說道。
&ldo;好,我們就從廁所西面和背面的地帶下手,尋找兇手的蹤跡。&rdo;王熙榮點頭道。
民警們一拐到女廁所背面,泥地上一條三、四十公分寬的痕跡帶立刻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