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落幕(求追讀)(第3/4 頁)
這樣的情況。
老李和陳慧英很是開心,因為村裡的廣播,叫了兩天名字了,都沒有叫到他們家老四的名字。
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
李多魚竟跑大隊自首了。
看到李多魚來大隊的那瞬間,一旁幫忙打雜的李耀國也給嚇到了。
“又沒叫你名字,你來幹嘛?”
李多魚看了眼這些執法人員,果然發現了問題的所在。
如果沒看錯的話,這裡面有一位執法人員,曾跟他在水產研究所有過一面之緣。
李多魚心裡亮堂的很,不可能沒有人舉報他的,如果沒念他名字,那就只有一種可能。
被人給壓下去了。
那位跟李多魚有過一面之緣的執法人員,微笑看著他:“你是來自首的嗎?”
“是的。”
“那就主動交代下走貨犯罪的經過吧。”
李多魚也沒有隱瞞,直接將走貨的經歷,全都告訴了這位執法人員。
“那你走貨違法所得的兩千三百元,現在還在嗎?”
“同志非常抱歉,錢被我拿去養海帶了。”
“那這樣吧,這筆贓款我們先給你記著,等你以後掙到錢了再給補上。”
執法人員接著說道:
“鑑在你有自首情節,又將違法所得花在了鄉村經濟振興上,我們想把你的事蹟寫成一篇報道,發表在刊物上,你看怎麼樣?”
李多魚當場點頭:“應該可以吧!”
而一旁打雜的李耀國則徹底懵圈了,這特麼算什麼處罰?
這簡直就是獎勵好不好。
在執法人員進駐的第二個晚上,穿上麻衣的張梅鷹,始終沒聽到村廣播念李多魚名字,氣的她直接跑去大隊鬧,質問那些執法人員。
“為什麼你們都沒叫李多魚的名字?”
“人家早來自首了。”
“那他為什麼,還沒被抓起來。”
執法人員看著眼前的張梅鷹,嚴厲批評道:“你是不是跟人家有仇啊,人家有自首情節,表現那麼好,我們為什麼要抓他,再說我們這是正經的執法點,不是你發洩私仇的地方。”
張梅鷹徹底傻了。
她有點搞不明白,為什麼整個世界都偏向李多魚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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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題外話。
可能我寫的這些劇情,不一定會對所有人胃口。
可我也沒有辦法,
這個作者明明已經很努力了。
但他好像只有這點本事。
還是個長腿毛的糙漢,根本就寫不出細膩的感情來,更沒辦法做你們肚子裡的蛔蟲。
唯一能想到的。
就是透過劇情和背景來彌補。
之前,我有在評論區有談到過,寫這本書的緣由,就是聽大爺在那回憶,然後就有了這本書的背景和劇情。
“阿貴”這個人是有原型的,不過在那個年代,只是個小人物,走的時候,甚至掀不起一丟丟波浪。
他的故事更簡單,就是走貨時,遇到大風浪人直接沒了,最後連個鞋子都沒找到。
至於物價、水產、海鮮之類的,除了俺家大爺親口敘述,百毒搜尋,抖印搜多外,大多還是參考以下這些書籍:
《煙苔水產志》
《胡建省水產志》
《愛吃胡建人省水產志》這些資料。
人生第一次,這麼愛這種地方誌。
這些水產志裡,有比較詳細的介紹,包括當時的魚情,產量和價格等等等。
以後有機會可以建個群。
我把資料共享在上面。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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