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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阿錦年紀小,再加上孫玉梅說她一直都很乖巧聽話,想著不會跑遠,以為是大人吵得厲害,嚇到她,躲到那裡去了。卻沒想到,他們找遍了整個楊家村,都沒找到孩子。
也問了其他村民。
不過因時間早,不少人都沒起身,起來的也都多半都在楊大偉家裡看熱鬧,壓根就沒人注意孩子去哪兒了?
婦聯幹部一拍大腿,壞了,可別出事了?
這個出事,指的是出意外,再不然就是被抱走了。
如今是九十年代初期,正是柺子猖獗的時候,不少村子裡的人都丟過孩子,婦聯幹部就想著要報警。
不過就在這個時候,一個七、八歲的孩子不知道從哪兒回來,手裡還拎著一雙鞋,嶄新的紅鞋,很漂亮。孫玉梅一見就認出來,是她給養女買的,今天才第一次上腳,因為把她送回來,心有愧疚,買了這麼一雙鞋。
問他哪來的?
孩子邊說,是在村子後面的那條河邊撿的。
得了這話,眾人立刻就去了河邊,看到果然是有一排小腳印,還在蘆葦叢裡找到了一片碎花布,孫玉梅也說是養女身上的。
孩子可能掉河裡了。
眾人立刻就展開了打撈工作,不過忙活了一上午的時間,什麼都沒見。
「孫玉梅,我和你拼了。」周娟對阿錦這個被送出去的三女兒沒什麼感情,不然的話,也不會和楊紅軍孫玉梅吵起來,若孩子在的話,自然不同,但如今孩子可能掉河裡沒了,她這遲來的母愛也就跟著來了。
嚎叫了一聲,便衝著孫玉梅打過去。
她想著,若不是孫玉梅出爾反爾要把孩子送回來的話,孩子也不會掉河裡,撈了一上午都沒,八成是沒了。
她自然不能輕饒了孫玉梅。
孫玉梅也不是個軟弱的,剛開始沒反應過來,反應過來就和周娟打起來,對比周娟,孫玉梅對養女的感情還更深一點。她的心裡也埋怨周娟,自己親生的孩子都不願意要,若是她一早就點頭答應的話,哪還有這事,孩子也就不會出事了。
兩個女人打起來,雙方的丈夫自然不可能站著不動,忙都去幫自己的婆娘。
場面又混亂起來。
……
麻麻,這些都和阿錦沒關係。
她一路走出楊家村,往鎮子上而去,半路上碰到了一個面容可親的嬸子,看她一臉的假笑,阿錦就知道,她多半是碰到柺子了。
倒也不怕,在對方的拙劣的謊言『什麼帶你去找媽媽』的話,就『傻乎乎』的跟著對方走了,還一口一個嬸嬸,你真漂亮,說話真好聽,哄得對方心花怒放。
被對方抱著,還坐了車,直接略過鎮上,到了縣城。
在一個破舊的筒子樓裡,就看到了還有幾個人,房子裡還關著幾個孩子,阿錦就知道,碰到柺子團夥了。
就很不客氣的,請他們吃了一頓高濃度夾竹桃大餐。
不需要多,每盤菜裡只放指甲蓋大小,就直接讓他們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沒了知覺。
而後很是麻利的搜颳了他們身上所有的現金和一些貴重物品,並且過後也沒忘記清掃現場,從容的離開。當然,在離開之前,用對方的大哥大,給警察叔叔打了電話,模仿了少女的聲音,說得慌張又凌亂。
至於這些人的死活,就和她沒什麼關係了,即便是死了,也是自找的。
人販子都該死!
至於幾個被下了藥的孩子,阿錦也都把過脈博,就是普通的安眠藥,等醒過來就沒什麼事了。
而且警察來的也比想像的要快,她打電話後五分鐘,她就聽到了警鈴聲,也親眼見到警察下車,進去,這才起身離開的。
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