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四五年的感情說斷就斷嗎?(第1/1 頁)
女主,32歲,父親在她十幾歲時去世,母親帶著她再嫁,繼父也於前幾年去世,現在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弟弟,母親在韓國打工養活其幼弟。女主在親生父親去世後變得自卑起來,又由於其自己身高不足155更加變得自卑起來。於五年前認識了男主,男主身高164,雖然也不是很高,但自卑的女主覺得有一個男朋友比沒有好,雖然男主對她並不是太在意,但女主並不在乎這些,只要男主不離開自己就好。 已經相處了四五年,女主覺得應該有個結果了,就問了下男主什麼時候結婚,男主說,還真沒想過這問題,女主有些生氣,那你現在考慮一下吧,我們結婚的事,準備出多少彩禮,男主回家與家屬商議了一下,回覆女主,五萬吧,這五萬包括三金的錢,我準備在結婚前買房子,買完房子我們就結婚,在這之前我們先租個房子試婚一下。女主沒答話,跟自己女性朋友商量,朋友都說,這種小矮子還配結婚,試什麼婚,都在一起四五年了,他就是耍你,就是不想結婚,五萬元夠幹什麼的。女主事後找男主說,能不能多給一些,確實有點少,男主說,你是想拿這錢貼你弟弟和家裡吧,你買房子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字,男主說,當然不可以,我買的房子為什麼要加你的名,你是奔我房子來的嗎,我父母賺錢也不容易,別抽他們血行嗎?女主說,你父母一年能賺二十多萬,我這算抽他們血嗎?男主說,彩禮可以商議,買完房子後,需要裝修,你家也得出錢呀!女主說,你就給我五萬,算上三金的話可能連三萬都不到,我再給你拿七八萬裝修費唄,而且我還得跟你試婚,我們都在一起四五年了,真的還有必要試婚嗎?男主說,那不一樣,在一起生活和平時交往是兩碼事,而且這個彩禮錢是我自己出的錢,買房子還得靠我父母出資,我的壓力也是很大的,希望你理解一下。女主沒再說什麼。 女主在想,是自己的自卑讓自己堅持到現在,該不該聽朋友的話跟他分開呢?喜歡分手的背影()分手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