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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也沒有治理者。你不可能憑著看見牛在誰的土地上,就說出牛的主人是誰;因為土地屬於所有的人。你也不能憑著看見牛在誰的監管下,就說出牛的主人是誰;因為在人跡罕到的放牧區,牛隻成群結隊地遊蕩,根本沒有人照料。
在美國西部,舊日的劃分標準是不適用的。而借用習慣法的術語把牛隻稱為&ldo;動產&rdo;也不夠確切。那裡的牛群是活動的財產,是自行活動的財產,可以自己照料自己,並在本來沒有道路的荒野上踏出路來。這種形式的財產特別適合流動不定的美國人。牛群不斷移動,尋找稀少的格蘭馬草葉,以此儲存生命;它們不斷移動,穿越荒無人煙的土地,走向鐵路,走向集市,為其主人賺大錢。
懷俄明牧主協會本身就生動地體現了美國特有的那種含混性。它使大牧場主非法佔有的放牧區帶上了合法的色彩,而使小牧場主和拓荒的農場主合法佔有的土地帶上了非法的色彩。該協會的成員固然是最先到達那塊地方,但他們卻把後來的人看作仇人,只會瞎湊熱鬧,為非作歹和製造混亂。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來說,先到的人對放牧區的權利決不優於其他任何人,但他們引用的卻是西部移民的土規矩,結果是,先入者為主,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利。牛群的主人不斷增加,只此一點,就使各種烙印夾纏不清,無法同別人的烙印區別開來。到一八九一年底,僅在懷俄明一地,便有五千個不同的烙印,而且數目有增無己。在蒙大拿,一八八九年已有六千個烙印登記在案,到一八九二年,則幾乎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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