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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現在她還是個拖著兩條小辮子的小丫頭,可是曾凌風無論如何也忘不了當她長大以後會給大家帶來怎樣的驚訝,尤其是過了三十歲後的她,更是成熟與嬌媚集於一身的大美人。
物依舊,人如故,只是曾凌風的心態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雖然曾凌風看到這些熟悉的人物的蘿莉版或正太版時,也會很激動,也會想起很多很多塵封已久的往事來,但是再讓他跟這些小屁孩兒混在一處玩泥巴玩沙子,卻是萬萬不能了。
曾凌風自知,他莫名其妙地回到這個嬰幼兒時代,總不會是為了給自己再光著屁股和小夥伴們玩一次沙子找個理所當然的藉口,他可是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在樹蔭之下,曾凌風同其他的孩子一樣,也在抓知了逮碌碌蟲,只不過有些不同,別的孩子要麼是漫無目的的用掃把亂撲一氣,要麼就是撲一會兒見沒有收穫就去玩玩沙子,揪一揪小女孩的頭髮,用泥土往夥伴兒的臉上亂抹一氣,直到對方的哭鬧聲引來大人的呵斥方才作罷。
曾凌風自然是不會那麼腦殘的,而且他撲知了也不用工具。作為先天高手的曾凌風,動作的敏捷是超乎想象的,像知了碌碌蟲這類反應並不是很敏捷的昆蟲,曾凌風簡直是手一伸它們就毫無逃掉的可能。
因為曾凌風的動作太過靈敏,所以每次都是他逮到的最多。於是,每次孩子們一起逮知了抓碌碌蟲之後,都會出現一個滑稽的場面:一群三四歲,或者說四五歲的孩子圍著一個比他們小多了的小屁孩,央求那最小的孩子分給他們一些。
這場面讓大院裡的大人們看了之後,都是覺得鬱悶無比。的確,你比人家大那麼多,自己逮不到,居然還好意思去找別人要?
時間長了,曾凌風隱隱的成了這一群小孩子的孩子王,就是比曾凌風大得多的孩子都很是佩服曾凌風。有時候看見那些孩子眼中的崇拜之色,曾凌風既是高興又是無奈。被人崇拜是讓人高興的,但是一個大人被一群小孩崇拜,恐怕你的感覺不會太好。因為你被崇拜了,就必須的付出一些東西啊,這些小孩子可是最難纏的。
“媽媽,三毛又去逮碌碌蟲去了?”放學回家的剛剛大姐曾凌霜問母親。此時,天氣已經很晚了。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三毛在家裡是呆不住的。”母親很少無奈,這個三娃,才一歲多就已經野的不得了,“你看嘛,凌雪在那裡一個人無聊透頂,但是凌風怎麼都不帶她一起去玩。”
曾凌風當然不會帶二姐一起去了,因為他去抓知了逮碌碌蟲並不是單純的為了玩。他們一群小夥伴在抓的時候都是分開的,所以他可以盡情施展自己的身手,只要稍微注意一下週圍是不是有人就行。但是要是帶上二姐,那他還有機會鍛鍊自己啊!
所以,不管家裡大人怎麼說,二姐怎麼哀求,曾凌風都不會帶上她的。再說,女孩子從小就要養成文靜的習慣。恩,這是家裡人向曾凌風求情的時候他對大家說的。
曾凌霜看了看一個人呆在自家院裡的曾凌雪,很是無奈的搖了搖頭。這個二妹真的不幸啊!自己這個姐姐大她七歲,和她玩不到一塊兒。而有個弟弟只比她小不到兩歲,可是卻是一個妖孽一般的人物!
母親也沒別的話說了,搖了搖頭,說道:“凌雪已經三歲了,再過一段時間把她送到學校去上幼兒園,那樣就好了。”
曾凌霜沒再說別的,轉換話題問道:“媽媽,天都快黑盡了,爸爸怎麼也還沒回來?”
媽媽回答道:“剛才書記來找他了,說是要開會。”
這個時候,曾凌風揹著小手,一副小大人模樣的一搖一晃的回家了。見母親和兩個姐姐都在自家小院裡乘涼,就打招呼道:“媽媽,大姐,二姐,我回來了!”
母親開心的笑了笑,說道:“三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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