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站對立場(第2/2 頁)
把供詔上報給御史大夫府,除陽縣縣尉之外,餘下的官吏全部抓了,送往郡城。”
雖然他也知道龐輝是被冤枉的,但在陽縣出了如此叛逆之事,龐輝這個縣令監管不利的罪則是肯定的,這也不算冤枉他了。但造反這麼大的事情也不可能只抓龐輝一個人,陽縣官吏都是順帶抓的小魚,反正以他們的罪責,怎麼定罪都不算冤枉。
想了想孟紹對自己的手下道:“去找陳家裡徐凡的情報。”
“諾!”
三天後,孟紹得到了徐凡來陳家裡這一年時間的所有情報,孔武有力,可以力殺惡狼,野豬,識文認字,但卻不通百家經典,擅長馴養家禽,農耕技術也不差,不到半年時間從一無所有,創下一份不小的家業,曲轅犁大機率也是徐凡弄出來的,還懂器械之術。
農家?
墨家?
雜家?
越看徐凡在陳家裡的所作所為,孟紹越對徐凡的身份迷糊了,但他卻肯定徐凡不是等閒之輩,他有陷害能力,也有陷害龐輝的動機。
當然孟紹雖然察覺這事情可能是徐凡做的,但卻沒有動手抓徐凡,畢竟一個縣令造反和一個草民造反誰的功勞大,不言而喻。
但押送龐輝他們返回陳郡的時候,孟紹對逃出生天的縣尉,現在的假縣令李璋道:“想辦法,把徐凡抓了。”
李璋馬上道:“諾!”
而就在街道一旁,陳崗臉上凝重看著押在囚車上的縣令和官吏,以前他們就是陽縣的天,而現在卻淪為人人唾棄的反賊了,甚至全家都要被砍頭,他內心不安起來。
回到陳家裡,他找到徐凡道:“我們這樣誣陷縣令,害的他全家抄斬,是不是太過了。”
徐凡嚴肅道:“里長,你立場要站對,這些年陳家裡服徭役死了多少人,而下達這些命令的都是縣令,縣令和我們是生死敵人,你現在覺得縣令可憐,但村裡的秦寡婦嫁過來不到3年時間就死了丈夫,她可不可憐,陳家裡消失的十幾戶人家可不可憐。”
陳林也跟著說道:“徐凡說的沒有錯,這些貪官汙吏死有餘辜,縣令被抓了,大家不用服徭役了,我們不但沒有做惡事情,反而為陽縣除了一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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