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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艱辛,越是掙扎。
奧德林是距離村子最近的小鎮,到了小鎮後,瑪琳跟馬車夫約定了回去的時間。
和村裡人分開後,瑪琳並沒有立刻去羅德家,她轉了個身,去了教堂的方向。
除了大財主羅德家的房子,教堂是這個小鎮上最好的建築。這裡第二好的房子,也不過是兩層樓高,用整齊磚石砌成,而這在鄉下人眼裡就已經足夠漂亮了。
教堂裡面常年都燃著明亮的蠟燭,據說象徵著女神的光明,所以從不熄滅。
瑪琳的靈魂來自自由而世俗的世界,她是個天生的無神論者,她不知道這個女神從哪裡來,每天忙碌的勞作,也讓她沒時間去了解女神的故事。然而,這裡不管是牧師還是老爺,流浪漢還是酒鬼,甚至就連罪犯,都信奉女神,為免自己被當做異教徒燒死,瑪琳就很識時務地裝作也信奉女神,而且非常地虔誠。
教堂裡面非常安靜,這所教堂平常就很少有人來,裡面只有一個叫阿什的中年牧師,一個老得判斷不清楚年紀的老修女,還有幾個教堂僱傭的長工。
在告解室裡,瑪琳跪坐著,雙手合握,像個誠心禱告的天真純潔的少女。
「實際上我十三歲的時候,他就想過用把我賣給布林它,我不知道牧師大人您聽說過這個人沒有,可憐的人,去年冬天喝醉酒死在雪地裡了。」瑪琳說,她說著布林它可憐,但是並沒有憐憫的表情。
因為對布林它這樣的人,瑪琳實在是提不起同情心。這個布林它是小鎮裡有名的懶漢,他的老婆因為被常年的毆打,成了瘋子,有一天這個可憐的女人跑到森林裡面,從此再也沒有回來。他是卡爾的酒友,比卡爾還要大三歲,但是年紀多少不要緊,只要他能給卡爾買酒喝,卡爾就很樂意把瑪琳嫁給他。
「光明女神會庇佑所有人,不管他(她)是貧窮還是富有,是高貴還是低賤,是真的如此嗎?」少女問。
「是的,女神守護著你,親愛的瑪琳。」
與瑪琳隔了一道簾子的,是教堂的主人阿什牧師,他是最低等的牧師,在這個叫奧德林的小鎮任職已經有二十七年了。奧德林小鎮以出產女支女和小偷而在整個亞曼倫區出名,可以說是作為牧師們最不願意被派往的地區之一。
然而身負神職,阿什牧師不得不去聆聽信徒們的禱告,即便他們當中很多在他眼裡根本算不上什麼好傢夥,面前的這個叫瑪琳的少女也是如此。
「如今我就要再次被父親賣給別人了,可憐我為了父親辛苦工作,為了十幾個金幣他就要拋棄我,女神就眼睜睜看著我被丟進火坑嗎?」瑪琳辛苦工作,當然不是為了她的酒鬼父親,但她必須表述得可憐一點,這樣才有可能打動阿什牧師。
阿什並沒有說話,他只負責聆聽,每天向他請求幫助的人太多了,他可沒有辦法誰都去幫助。
「我從十二歲起就在羅德老爺的家裡洗衣服,現在每週能掙到四個亞曼倫銀幣,就算按照去年的黃金價格,一年也有12個金幣,他要是選擇不把我嫁給別人,就一年我就能夠給他掙到同樣多的錢。只需要一年,牧師大人,只需要一年而已,我可以把我掙到所有的錢都給他,只求他不要賣掉我。我父親也是虔誠的女神信徒,他一定會聽從牧師您的建議,只要您幫助我,幫我說上幾句話就好。」
如果有阿什牧師的勸告,瑪琳又保證會交出錢來,卡爾一定會心動。她至少要也爭取到一年的時間,瑪琳相信,一年時間足夠她再長大一點,足夠讓她找到機會逃離這裡。
「仁慈的女神會護佑你的,孩子。」
瑪琳低頭,問:「牧師大人,光明女神太過遙遠了,我只請求您的一點憐憫,只需要您的幾句話,就可以改變我的命運,即便如此,您也不願意施捨這點憐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