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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珩看向手中的資料:「你在去年的一月十五日發了第一條汙衊安樹答是小三的帖子,一共六十二個句子,其中四十三個句子帶有小三等汙衊性字眼,五十六個句子帶有髒字。而這條帖子是跟帖數量最高且影響最廣泛的,對安樹答同學的名譽造成極大的損毀,而在我三日前做出澄清廣播後,你依然沒有刪除……」
「並且你並不是住宿生,那麼我想請問你,你是因為沒有聽到,還是因為主觀意願的不想刪除?」他直視她,眼神很冷。
沙發上她的父親輕輕咳了一聲,然後不停地使眼色,但毛穗並不搭理。
「可以,你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但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作為呈堂證供。」他嗤笑一聲。
「你什麼意思?」毛穗看他。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他笑笑,有些痞,「意思就是,我決定起訴你誹謗罪,並掌握了實質性的證據。」
他看向沙發上她的父親,幽幽道,「在把你的父親喊來學校的同時,我們一併要求了叔叔把你的手機帶過來,我想你一個這麼喜歡誣陷別人的人,手機應該會設密碼吧?」
她的瞳孔猛的一縮。
「而你爸,我猜肯定不曉得他女兒設了什麼密碼,就算知道,事發突然,你倆應該沒那個意識提前商量吧?所以……那些證據,一定沒刪。」他舉了舉手裡的一個塑膠袋,裡面有一個手機,笑,「但是呢,你父親打不開你的手機,我想警察叔叔卻有的是辦法……」
「所以這手機就暫時當做呈堂證供交給我的律師團隊保管了。」說完,他手一遞,身邊一個西裝革履的男士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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