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第1/2 頁)
&ldo;那你慢慢攆吧,我慢點兒長,等你。&rdo;付坤轉個身退著跑。
付一傑跟付坤不同,付坤從小野,上樹下河地瘋玩,身體相當好。付一傑學習好,坐得住,沒他那麼好動,對很多運動並不是很感興趣,但有一點,他一旦決定去做什麼,哪怕只是跑個步,也會全力投入,不做好了不會停。
就拿長個兒這事兒來說,他從第一天開始說要跑步,就沒再中斷過,天兒好天兒壞他都風雨無阻地帶著丟丟出門。
幾個月下來,付坤感覺丟丟都修長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長了還是跑瘦了,不過付一傑的個兒長沒長……他反正是沒看出來。
付一傑並不只依靠跑步這一個專案來長個兒,他還開始打籃球。張青凱上學的時候是籃球隊的,教了他一點兒步伐和動作,他就開始每天放學抱著個球去公交公司的籃球場打球。
付坤也喜歡打籃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業一大堆,壓得他透不過氣來,連陪付一傑跑步都放棄了,每天一睜眼就愁得不行。
老師要求六點半到校開始抄題,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學校時,黑板上已經密密麻麻寫的全是題,光抄下來都得費半天勁。
還得馬不停蹄地抄,因為有時間限制,老師會看時間,覺得他們差不多抄完的時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開始寫。
付坤覺得自己要真是長的蹄子,估計早就被磨沒了。
什麼早操,課間操這些平時還能用來玩的活動全都取消,眼保鍵操到是沒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師往黑板上抄題和擦掉的時間不會變,做完一套沒準兒之前的內容已經沒了……
付坤家按片兒分的話,初中得去七中上,不過老媽和楊老師商量之後決定讓付坤擇校去一中。楊老師的理由是付坤聰明,有個好環境能學出來,老媽的理由相對簡單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
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沒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媽的話來說,這學校是流氓培訓基地,像付坤這種根不正苗不紅意志不堅定的人進去了再出來就是個禍害社會的料。
付坤覺得就自己這樣的,去哪兒都差不多,沒必要再多花錢還得考個好分數,但最後他之所以也願意埋頭磨蹄兒,除去擰不過老媽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簡單了,就倆,第一,汪志強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帥,男生的立領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經在全市引起轟動,在一水兒藍白黃白灰白相間寬大如同道袍的運動服裡絕對透著劃時代的洋氣。
但穿上立領小西服這個過程如同煉獄,孫瑋得去七中,於是不用陪著付坤拼命,說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倆也是鐵瓷。
這話讓付坤覺得特悲涼,感覺就剩下他自個兒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著黑板上永遠也抄不完的題。
唯一還有些安慰的是每次跟他們沒什麼關係的下課鈴響過之後,他抬頭往窗戶外邊兒看,都能看到付一傑趴視窗沖他樂。
付一傑現在不像小時候那麼愛哭鼻子了,雖然只要有需要,他照樣能跟按了開關似的立馬淚光漣漣,讓人看了就覺得心裡除了軟乎乎再沒別的感覺。
他現在更愛笑,挺大的眼睛一笑就彎成兩個彎。付坤看到他的笑容就能舒服不少,再說自己做為一個哥哥,在學校始終被老師說不如弟弟,現在埋頭髮憤大概是他幾年以來頭一回樹立了個正面形象,多不易。
這種讓付坤每個晚上都會夢見老師手舉鐵鏟逼著他們趴地上寫題還怎麼也寫不完生不如死的日子過了一個學期之後終於結束了。
老媽從楊老師手上拿到一中的通知書的時候,激動得抓著楊老師的手一個勁兒甩,又對著付坤後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