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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利奧六世應該與其弟弟亞歷山大共同分享皇帝權力,但是後者隨遇而安,喜歡自得其樂,不願意參與和捲入國務。[84]皇帝在其最初也是最重要的統治時期的最重要的謀士是亞美尼亞人斯提連努斯&iddot;扎烏奇斯(stylian zautzes,死於896年)。此人是利奧六世先前的情婦和後來的妻子鄒伊(zoe)的父親,擔任為他專門設立的&ldo;皇丈&rdo;一職。
利奧六世統治最突出的特點表現在其內政工作取得了大量成就,而其外交政策完全失敗這樣明顯的對比上。&ldo;智者&rdo;利奧更喜歡筆而不喜歡劍。作為弗條斯的學生,他接受了一流的教育,具備了多方面的學問,但是他並不感激他的老師。[85]他是個多產的作家,特別是個充滿靈感的修辭學家,他比自己的父親更強烈地崇拜過去的歷史,因為他的教育水平遠在其父親之上。但是,他的尚古傾向並沒有表現在政治領域,而是表現在文學,特別是神學領域,這一點完全不像瓦西里一世。利奧是個虔誠的君主,對教會和神學興趣極為濃厚,但是也不乏浪漫情調。他寫的大量禮拜詩篇,以及數量更多的佈道詞和他本人在教堂節日典禮上發表的演講都保留至今,這些作品將議題廣泛的教義論述和古典回憶結合在一起。他還完成了許多在其父葬禮上的悼詞,它們有許多影響廣泛的世俗版本。最後,他還撰寫了大量關於帝國命運的神秘卜詞,這在拜佔廷世界享有極高的聲譽。顯然,正是這些作品使他獲得了&ldo;智者&rdo;或&ldo;哲學家&rdo;這個值得尊敬的綽號。[86][87]然而,具有極其重要歷史意義的工作卻是利奧六世統治時期完成的偉大的立法工作,這使他成為自查士丁尼以來最多產的立法者。但是,過分估計利奧本人對這項偉大工作的貢獻也是不適當的,儘管他的學識和其作為編纂者勤勉的工作無疑對這項事業具有極大的助益。正如前面提到的,大量的準備工作早在其父統治時期就已經開始了,我們還必須看到,立法工作活動的偉大時代只出現在他在位的第一個時期,也就是斯提連努斯&iddot;扎烏奇斯輔佐他的那個時期。與這個第一時期相比,利奧在位的後期,也就是他自己控制權力的時期幾乎毫無建樹。
儘管父子之間一直存在深深的相互憎惡,儘管他們的品性很不相同,但是利奧六世的目的仍然與瓦西里一世一樣。瓦西里一世親手開始的修訂查士丁尼法典工作是在利奧六世的《皇帝立法》中完成的。&ldo;智者&rdo;利奧的《皇帝立法》()分為60卷共6冊(因此又被稱為&ldo;60卷法書&rdo;,或&ldo;六法書&rdo;),它構成了中世紀拜佔廷帝國部頭最大的法律典籍。它們是由&ldo;第一配劍者&rdo;辛巴提烏斯(sybati)領導下的一批法學家受命進行準備,於利奧六世統治初年頒布。其本身就證明,瓦西里一世時代進行的&ldo;淨化古代法律&rdo;的準備工作已經取得了極大的進展,對利奧六世的工作產生了極大的幫助作用。《皇帝立法》既是一部教會法律整合,也是行政法和公法大典。它首先引用了大量《查士丁尼法典》和《法學彙編》的內容,較少引用《法學總論》,還使用了《查士丁尼新法》,以及查士丁二世和提比略的法典,後者作為查士丁尼法典的附錄出現於後世所謂的《168號法律》彙編中。最後,它還有很多內容來自《法律手冊》。利奧六世的法律學者如同瓦西里一世的法律學者一樣,很少參考拉丁資料,而主要使用6~7世紀的希臘文字的法條和注釋。《皇帝立法》與查士丁尼的《羅馬民法大全》不同,它在拜佔廷人使用希臘書面語言方面取得了巨大進步。另一方面,它更加實用方便。《皇帝立法》中的整個資料體系被收集匯總於一部作品中,並進行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