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頁(第1/2 頁)
他們需要會用槍的人,但是這種人不大容易找,特別是要找對人;而且在政府單位為了不同目的而展開類似的行動之後,這項工作就變得更難了。不過,這倒是幫了他們一個忙,讓他們可以離那種顯而易見的狂人遠一點。
「他媽的,這地方的風景還真漂亮。」馬克看著窗外說道。
主人哼了一聲說道:「另一邊有棟新房子,天氣好的時候,你還可以看見他們煙囪的煙呢。」
馬克不由得笑道:「這下子你跟丹尼爾.布恩成了鄰居了。」
福斯特換了副嘲諷的表情說道:「是啊,距離五哩遠的鄰居。」
「可是你知道嗎?你說得沒錯,想像一下白人還沒到這裡來之前,這地方是個什麼樣子。除了河岸、獸徑之外,沒有半條路;在這裡打獵一定棒透了。」
「是啊,好到你可以不用辛苦打獵就有東西吃。」福斯特指指他木屋裡的壁爐。牆上掛滿了他打獵的戰利品,雖然不見得每隻都是合法獵捕的,但在蒙大拿的位元魯山脈這一帶實在沒有幾個警察,更何況福斯特幾乎是離群索居,不大跟別人來往。
「那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
「的確,」福斯特贊同道,「而且是值得我們去捍衛的。」
「狩獵很困難嗎?」馬克邊監賞著牆上的戰利品邊問道。
福斯特又為他的客人倒了一些波本酒,說道:「我不知道在東岸那邊是怎樣,但在這裡,你要打就打,想殺就殺。到頭來,我操,只要朝你的對手射上一槍,就可以讓他安靜好一陣子。」
「但你還是得把屍體處理掉,不是嗎?」馬克啜了口酒說道。心裡想著,這傢伙買的威士忌還真爛。算了吧,他可能買不起好東西。
隨之而來的是一陣大笑,「有沒有聽過挖土機這種東西?要不然放把火燒了也可以。」
據說,福斯特曾經被懷疑幹掉過一個漁獵警察,使他被本地警察盯上好一陣子,連開車超速個一哩,公路警察都會把他攔下來。最後那位警察的車在四十哩外被發現了,燒得面目全非,而警察的屍體卻不見蹤影,然後整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這一帶實在沒什麼人煙,更別提目擊者了,就算是五哩外新蓋了棟房子也沒什麼差別。馬克啜了口波本酒,靠回皮椅說道:「身為大自然的一份子真好,對吧?」
「沒錯,的確如此。你知道嗎,有時候我真認為自己能夠瞭解印第安人。」
「你認識印第安人?」
「噢,當然。查理.葛雷森就是;他是內茲佩爾塞人(編註:操薩哈普廷語的北美印第安人),是個狩獵嚮導。我的馬都是從他那兒弄來的;我有時也會幫他做點事賺點錢,通常是把一匹馬弄到野外去,然後把它交到要它的人手裡。那裡的糜鹿還真是多得不得了。」
「熊呢?」
「也很多。」福斯特答道,「多半是黑熊,棕熊也不少。」
「你用什麼來打獵?弓箭嗎?」
福斯特緩緩地搖搖頭。「我很尊重印第安人所使用的方法,但我並不是他們。我會看我要打什麼和在哪裡打而變換使用工具;通常是手動上膛的點三00溫徹斯特,如果是附近的話,就用半自動散彈槍。沒什麼比用槍在動物身上鑽個四分之三寸的洞還爽的,對吧?」
「手動上膛?」
「這只是個人的喜好罷了。你得對這種活動表示一點敬意,這樣山神才會高興。」
福斯特笑著表示他的看法。每個文明人的內心深處都有一個異教觀念伺機而動,像是相信山神的存在,好滿足這死亡遊戲的精神。他也是,儘管他受過科技的洗禮。
「那麼,馬克,你是幹什麼的?」
「其實我是個分子生物化學博士。」
「那是幹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