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低頭”【二更,求收藏追讀】(第2/2 頁)
那小廝點了點頭:“我家先生說,在他聽來,司寇與大良造之間的交談已經沒有了之前的親暱無間,反而像極了陌生人之間的友善。”
“他們之間定然是發生了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公子虔微微點頭,眼睛微微眯了起來,心中則是在思索著關於這兩人之間的事情。
有些疏離不是裝就能夠裝出來的,之前他也在懷疑過,為何陳野和商鞅之間好像有一段時間沒了聯絡。
今日得知商鞅前往司寇衙門的時候,他還覺著是自己之前想錯了。
而現在看來,去司寇衙門,而不是陳野的府邸,這其中的冷淡想必已經是可以輕鬆地看出來了。
這表明了兩人之間再也沒有了一丁點的私情。
只剩下了公對公的政務。
公子虔雖然依舊想要強行保持著淡定,但終究還是大笑出聲。
這對於他來說、對於老貴族們來說,都是一個天大的好事,這說明商鞅再次變得和之前一樣,孤立無援。
...........
秦孝公八年,夏。
開始第二次變法的商鞅似乎變得更加的冷酷無情,許多對他有意見的老貴族都被他以詆譭新法的名義下獄,要麼仗刑之後低頭,要麼繼續觸犯新法,而被劓刑、死刑。
在上次與陳野談話之後,商鞅非常迅速的推出了兩部法。
【私田法】、【縣法】。
兩部法中非常清晰明瞭、非常詳細的記載了商鞅準備怎麼做,也十分清晰的表明了在這兩部法之下,什麼程度就屬於觸犯了新法,屬於要被處理的。
這對於一些國民來說,自然是好事。
上一次的變法中,因為秦律中某些論述過於“學術”,也就是過於書面語了,並不是所有的國民都能夠看懂並且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有不少的處罰新法的人不是故意的。
但在上一次的秦律中,並沒有【故意】與【非故意】的劃分。
觸犯了新法就是觸犯了,就要按照新法去執行、去斷罪,而現在非故意的情況下,雖然依舊要處罰,但只要能夠證明的確是非故意的,那麼便可以用【罰金】替代罪責。
當然,罰金也不是人人都交的起的。
而且那些老貴族們也不會【非故意】的觸犯新法。
但這個舉動落在那些老貴族的眼睛中,似乎是商鞅對他們發動了妥協,想要透過這一點與他們談判。
於是,有些老貴族便飄了。
覺著自己又行了。
而商鞅的舉動,則是讓這些人最後的一絲希望也被打破了。
對這些人,商鞅只有一個字。
“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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