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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蓋陰陽氣交於六合之內者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此陰陽之定位。手經有陰。
足經有陽。乃上下之氣交。
其於五髒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心屬火而應日。故為陽中之太陽。肺居高而屬金。故為陽中之少陰。肝居下而屬木。故為陰中之少陽。腎居下而屬水。故為陰中之太陰。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為陰中之至陰。五臟為陰。而陰中有陽也。
黃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
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陽氣從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氣在左。四五六月。人氣在右。陰氣從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氣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氣在左。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無刺其氣之所在。蓋針刺所以取氣故也。朱濟公曰。陰陽二氣。皆從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蓋以從其根也。
黃帝曰。五行以東方為甲乙木。主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
經雲。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東方青色。入通於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時五行五色。以應人之五臟。非天地之陰陽也。天地之陰陽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應人之五臟。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氣。以應人之十二經脈。是以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天地定位。上下氣交。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數之可十可百。推之可萬可千。
陰陽變化之無窮也。朱濟公曰。有名無形者。以無形而合有形也。
卷五
病傳第四十二
屬性:黃帝曰。餘受九針於夫子。而私覽於諸方。或有導引行氣喬摩灸熨刺 飲藥之一者。可獨守耶。
將盡行之乎。岐伯曰。諸方者。眾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黃帝曰。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也。
此篇論人之身體。有形層之淺深。有血氣之虛實。是以針砭藥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盡行也。
病傳者。謂邪從皮毛而發於腠理。從腠理而入於經脈。從經脈而傳溜於五髒。所謂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如邪入於髒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於脈肉筋骨者。宜針而瀉之。邪入於中者。宜導引行氣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內而虛者。只可飲以甘藥。實者可用毒藥以攻之。陷於下者。宜
灸以啟之。是以藥石灸刺導引諸方。隨眾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盡行者也。此章教人知病傳之有淺深。如可治之屬。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髒而成不救。利濟萬物之功。畢於此矣。
今餘聞陰陽之要。虛實之理。傾移之過。可治之屬。願聞病之變化。淫傳絕敗而不可治者。可得聞乎。岐伯曰。要乎哉問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與俱成。畢將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著於竹帛。不可傳於子孫。黃帝曰。何謂日醒。岐伯曰。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黃帝曰。何謂夜暝。岐伯曰。喑乎其無聲。漠乎其無形。折毛髮理。正氣橫傾。淫邪泮衍。血脈傳溜。大氣入髒。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此論形與神俱病則無由入其腠理。不致血脈流傳。而成不救之死證也。陰陽之要者。面板肌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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