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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為君主之相。陰陽相合。故手少陽合於漯水。而內屬於三焦。江水自西屬之岷山發源。曲折萬里。而東入於海。大腸傳道水谷。濟泌別汁。迴腸十六折而滲入膀胱。故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河源發於星宿海。自幹位而來。千里一曲。故曰黃河之水天上來。肺屬幹金而主天。為水之生源。故手太陰外合於河水。而內屬於肺。濟水發源於王屋山。截河而流水不混其清。故名曰清濟。潛流屢絕。狀雖微而獨尊。故居四瀆之一。心為君主之官而獨尊。故手少陰外合濟水。內屬於心。漳水有二。一出於上黨沾懸大黽谷。名為清漳。一出上黨長子懸鹿谷山。名為濁漳。二漳異源而下流相合。夫血者神氣。陰中之清。心所主也。合厥陰包絡。而流行於經脈之中。猶二水之合流。
故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此人之所以參天地而應陰陽也。愚按、膀胱為水府。主受藏津液。津液隨三焦出氣。以溫肌肉。三焦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是中焦所生之津液。即隨中焦之氣而出。膀胱所藏之津液。即隨下焦之氣而出。營運於膚表。以溫肌肉。
充面板。故示從容論曰。怯然少氣者。是水道不行。形氣消索也。曰通水道者。謂水道之上通於天。
非獨下出之溲便也。
凡此五臟六腑。十二經水者。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
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太陽。此一隅之陰陽也。所以人與天地相參也。
夫泉在地之下。地居天之中。水隨天氣上下環轉於地之外。而復通貫於地中。故曰外有源泉。
而內有所稟。蓋地稟在泉之水。而外為十二經水之源流。內外相貫。如環無端。而人亦應之。水熱穴論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
皆積水也。是腎臟之精水。膀胱之津水。皆隨肺主之氣。而營運於膚表。故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天地上下之皆有水也。海以北者。謂胃居中央。以中胃之下為陰。肝腎之所居也。湖以北者。乃脾土所居之分。故為陰中之陰。脾為陰中之至陰也。漳以南者為陽。乃心主包絡之上。心肺之所居也。
蓋以上為天為陽為南。下為地為陰為北也。河以北至漳者。謂從上焦而後行於背也。漯以南至江者。
謂從中焦而前行於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蓋人生於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以此身一隅之陰陽。應天地之上下四旁。所以與天地參也。
黃帝曰。夫經水之應經脈也。其遠近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答曰。
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勿散。不留不瀉也。足陽明刺深六分。
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
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
其留皆無過一呼。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撩料同)
此論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陰陽。血氣之多少。合經水之淺深。以應天之常數。夫數出河圖。始於一而終於十。二乃陰之始。十乃陰之終。海水者。至陰也。故從陽明以至於厥陰。厥陰者。兩陰交盡。陰極而陽生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從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腰以上為天。故手之陰陽。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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