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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將按照公平合理的辦法處治並憐憫你們。”君王懲罰惡人,是憐憫地殺掉他們,而天懲罰有過錯的人,是發怒並擊斃他們,這是天刻薄而人慈悲了。
【原文】
23·7說雨者以為天施氣。天施氣,氣渥為雨(1),故雨潤萬物,名曰澍(2)。人不喜,不施恩;天不說(3),不降雨。謂雷,天怒;雨者,天喜也。雷起常與雨俱,如論之言(4),天怒且喜也,人君賞罰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時(5),天人相違,賞罰乖也。且怒喜具形(6),亂也。惡人為亂,怒罰其過,罰之以亂,非天行也。冬雷,人謂之陽氣洩(7);春雷,謂之陽氣發;夏雷,不謂陽氣盛,謂之天怒,竟虛言也。
【註釋】
(1)渥:厚。
(2)澍(sh)樹):及時雨水。
(3)說(yu8悅):通“悅”。
(4)根據文意,疑“論”下脫一“者”字。
(5)不殊時:不在不同的時候,即同時。
(6)具:通“俱”,形:表現。
(7)陽氣洩:按照陰陽五行說法,陽氣在陰曆11月冬至開始出現,以後逐漸增多,到陰曆五月夏至時達到極盛。
【譯文】
解說雨的人認為是天施氣。天施放氣,氣聚集厚了就變成雨,所以雨能滋潤萬物,稱為及時雨。人不高興,不會給予恩惠;天不高興,不會降雨。認為打雷是天發怒,下雨是天歡喜。響雷常常跟雨一起來,按照解說者的話,天是在一邊發怒一邊高興了。君主不在同一個時候進行賞罰,而天的喜怒卻同時,天與人相反,賞與罰相背。況且發怒與歡喜同時表現出來,是混亂的行為。憎恨人作亂,發怒懲罰他們的過錯,但卻用混亂行為去懲罰他們,這不應是天的行為。冬天打雷,人們認為是陽氣開始散發;春天打雷,認為是陽氣進一步發洩;夏天打雷,卻不認為是陽氣旺盛,而認為是天發怒,可見這終究是句假話。
【原文】
23·8人在天地之間,物也;物,亦物也。物之飲食,天不能知;人之飲食,天獨知之?萬物於天,皆子也。父母於子,恩德一也,豈為貴賢加意,賤愚不察乎?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犬豕食人腐臭(1),食之天不殺也(2)。如以人貴而獨禁之,則鼠洿人飲食(3),人不知,誤而食之(4),天不殺也。如天能原鼠,則亦能原人。人誤以不潔淨飲食人,人不知而食之耳,豈故舉腐臭以予之哉?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呂后斷戚夫人手(5),去其眼,置於廁中(6),以為人豕。呼人示之,人皆傷心;惠帝見之,病臥不起(7)。呂后故為,天不罰也;人誤不知,天輒殺之。不能原誤失而責故(8),天治悖也(9)。
【註釋】
(1)人腐臭:文不可通,疑“人”下脫一“以”字。
(2)食之: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3)洿(wu汙):同汙。
(4)誤:這裡作不小心,不注意講。
(5)戚夫人:漢高祖寵妾,趙王如意的母親。呂后斷戚夫人手:漢高祖多次想廢掉太子,立如意,呂后深為忌恨戚夫人母子。高祖死後,呂后毒死趙王如意,斬斷戚夫人手腳,挖去眼睛,用火灼她的耳朵,並拿啞藥給她吃,把她關在豬圈中,稱之為“人豬”。幾天後,叫自己的兒子漢孝惠帝來看,孝惠帝見後放聲大哭,病了一年多不能起身。
(6)廁:豬圈。
(7)以上事參見《史記·呂后本紀》。
(8)失:遞修本作“反”,可從。責:疑“貰”形近而誤。“反而貰故”,承上文“呂后故為,天不罰”為義,可證。
(9)悖(b8i輩):糊塗,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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