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惡有惡報,牢底坐穿(第1/2 頁)
十月已至,景召未歸。
十月七號,商寶藍被殺一案在帝都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人指控被告季寥寥故意殺人。
對於公訴人指控的故意殺人罪,被告律師持有異議,並向法官提交了被告季寥寥在案發當晚飲酒的影片,主張被告是因醉酒而過失致人死亡。
公訴人傳喚證人孟庭宜出庭作證,孟庭宜將當日幫被告季寥寥製造不在場證明一事如實坦白。
“被告當時找到你的時候,和平常相比,狀態如何?”
孟庭宜說:“她看上去很慌張害怕。”
檢察官又提問:“你知道她喝酒了嗎?”
“不知道。”
“也就是說,她看上去並不像醉酒狀態?”
孟庭宜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旁聽席,隨後作答:“我沒有看出來她喝醉了酒。”
“偽造不在場證明是誰的主意?”
“是被告。”
“你為什麼會答應她?”
“她說會給我一筆錢,還會把我籤進她的工作室。”
檢察官問完了,總結她的結論:“被告在殺人之後,還能如此有條不紊地製造不在場證明,這足以說明被告當時頭腦十分清醒,沒有肢體失控、意識混沌,完全有作案的行為能力。”
被告律師唐韻沒有舉證反駁。
公訴人(檢察官)接著又傳喚了幾位證人,證明被告的酒量很好,被告案發當晚並沒有過量飲酒,被告與被害人關係緊張、自小不合,有殺人動機。
季寥寥坐不住了,激動地站起來,怒斥唐韻:“你啞巴了?你怎麼不說話,你快幫我辯解啊!”
唐韻對她搖了搖頭。
“你搖頭是什麼意思?”季寥寥衝唐韻大喊,“不是你讓我認罪的嗎?”
是唐韻說,無罪辯護的勝率幾乎為零,不如主張過失致人死亡。
季寥寥衝出被告席,法警上前,將她摁住。
整個庭審花了不到兩個小時,下午,判決出來: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不服,我不服!”季寥寥紅著眼衝法官咆哮,“我要上訴!”
法警過來,將她帶走。
她不停地推搡掙扎:“哥!”
“哥!”
“你一定要幫我上訴,你一定要幫我!”
季寥寥被強行帶走了。
唐韻收拾好東西,起身,離開辯護人席位,路過旁聽席時被人叫住。
“唐律師。”
唐韻低下頭,沒有看對方眼睛:“季總。”
季攀夕語氣很客氣:“今天辛苦了。”
他並沒有問責。
可他越是這樣,唐韻心裡越沒底:“對不起季總,我失誤了。”
季攀夕扶了扶眼鏡:“你沒有失誤,是我失誤了。”他語氣溫和,顯得十分禮貌儒雅。
唐韻心裡明白,這位季總她是得罪乾淨了。她不動聲色地掃了眼旁聽席的第一排。
陸常悠坐在第一排。
她起身,路過季攀夕的座位時,腳步停下:“你還要幫她上訴?”
“寥寥是我妹妹。”
陸常悠冷眼斜睨:“她殺了人,就要付出代價。”她拂一拂衣服,抬腳離開。
陸女士和商領領也來了,坐在旁聽席的倒數第二排,陸常悠看到了她們二人,但她目不斜視,完全不關心。
陸女士也不自討沒趣,全當不認識。
“走吧。”
“嗯。”
商領領拿起包,起身時,包裡的筆掉了出來,滾到了一雙高跟鞋的旁邊。
鞋的主人將筆撿起來,遞給商領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