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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真相。&rdo;
&ldo;可如果是季常安,你就會無條件地相信他。&rdo;艾雪在最後嘶吼出來,表情有些絕望。
願想沒有回頭再看她一眼,離開了警局。
一天後,警方得到醫生的許可,進入方芳的病房問話。
&ldo;我知道您想問什麼,我直接說吧,不用麻煩您問了。
我叫方芳,是醫院的醫生。但我不是個好醫生,我幾年之前,大概也有五年了,我現在的一個病人,叫許玉,她給了我一筆錢,讓我給她開一份假的醫療單,我收了也開了。
她住到我們醫院後,我給她開醫療單上記錄的病的治療藥,很貴但是她不需要,所以我偷拿了那些藥出去賣。換成了長得很像的便宜的維生片。
大概就在那接近兩年後,也就是大概三年前,在一次常規檢查後,我發現她居然真的得了病,但很快我就發現原因是她兒子的女朋友,也就是我們醫院的護士艾雪換了藥,換成了一種副作用就是會讓血液裡產生能檢查出來患病的藥,這個藥對正常人是有傷害的,但是不大,但不能長期吃,極限在四年就會讓人的身體徹底崩潰。
我本來想制止她,但是她有我偷藥的把柄,我幫她隱瞞了下來,以後只當自己不知道。
大概三週以前,她有事出去,但是沒有給許玉換藥,打電話威脅我去換,我不肯,但是害怕她一衝動玉石俱焚,所以我只能表面答應。
但實際上我沒有換,拿給我病人的藥是普通的維生素而已,我本來以為她發現了也最多是自己重新換我,再罵我幾句就是了。
但是我受傷那天,實際上她過來罵我,我不想和她有過多糾纏,所以讓她好自為之想離開,結果她動手把我推倒在桌角,我沒有了意識。
我不想為我自己辯解,我自首,偷醫院的藥拿出去賣,還隱瞞不報艾雪的犯法行為,但是現在我說出來了,希望警方能嚴懲不貸,讓艾雪受到應有的懲罰。&rdo;
作者有話要說:
就像一開始我說的那樣,&ldo;這本小說是我認真想寫的,也希望能有人認真看,&rdo;我是屬於情感很充沛的,我喜歡把自己融入進文字裡,很多地方我自己都是一邊寫一邊哭,視線模糊裡打出幾排字,再刪刪改改,希望能寫得更自然一些。
其實我一開始想,就打下的結構來說,常安會不會最終完全黑化呢?在一點點寫出劇情,完善人物之後,我發覺不會,就像之前有一章裡常安在心裡說的那樣,雖然他自己可以在心裡恨恨很恨願想,但實際上,當願想站在他面前的時候,那些都不重要了,哪怕是最後,其實也還是這樣,只是最後這一次格外地傷常安,可是常安最柔軟的還是會袒露給願想,那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更改的。
可能這很折磨人,但是在愛裡誰能完全控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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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和你們講些什麼,大概就是因為又是一本小說即將完結,我惆悵吧,有些悵然若失。
第63章 完結
方芳的話讓做記錄的警察咂舌,本來以為是個傷人案,結果還牽扯了這麼大的事兒,而且歷時這麼久,裡面的人物關係也頗有倫理道德的意味在。
根據當事人的證詞,警方很快就做出了準確的調查,證明真實後,艾雪被帶上法庭,父母嫌丟人沒有出庭。
願想推著執意要來的許玉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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