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脈絡(第2/3 頁)
了過來。
世人都說她不爭不搶、淡若仙子,但實際上她只是有著自己的故事,沒有誰能夠做到把一切喜歡的都輕易拱手讓人。
其實她叛逆、她愛玩,她有著能迷倒眾生的清純樣貌卻偏要做個拒人千里的朋克女。
太久了,久到她自己已經記不清究竟是那官宦家庭的氣氛,讓自己悶得借豹紋、搖滾、美瞳甚至一切新奇的東西來作為反抗;亦或是天生狂躁反叛的血液逼得自己和原生家庭反目。
她能夠追憶到的還是自己在高陽注葉高中唸書的時候,當時她還叫李智賢。
想想自己也曾經是個對小說中的友情、愛情有著美好向往的小女孩,她也以為在這樣一座貴族高中自己能夠獲得理想中的朋友,但現實狠狠地抽了她一巴掌。
所有的原點都要回到一次意外:一隻螞蚱從她的筆袋中蹦噠了出來掉在教室裡面上,把一群小姐少爺嚇得不輕。
李智賢正很疑惑:那只是一隻腿受了傷的螞蚱,根本沒有殺傷力,為什麼大家會這麼害怕。
當她要去把那隻可憐的小螞蚱撿回來繼續養傷的時候,一個男生的大腳毫不留情地對準螞蚱踩了下去,破碎的屍身和四濺的汁液在她眼中不斷放大,平時甜美的奶音此刻一點聲音也發不出來,她只能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心裡有什麼東西好像碎了。
她不知道為什麼那個對她大獻殷勤的男生能夠這麼對待一條生命;
她不知道為什麼平時圍著她轉的人,從那之後就習慣性用異樣的眼神看著她;
她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愛好會被所有人歧視,明明有些人玩弄感情、墮胎濫交無所不作,他們的愛好比自己過分的多卻不會被批判,自己卻要一直活在冷眼當中。
後來長大的她知道了,所有圍著她轉的蒼蠅都只是看上了她的家世:在高陽想要混下去,就沒人能看不起高陽李家,所有討好她的人只是為了討好她那個檢察官父親罷了。她開始憎恨所有想討好自家官宦的人,包括那個看著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
那天有一家三口登門造訪,父親親自把一個清秀的男孩和他的父母接進了家裡,雖然很少會有應酬發生在家裡,但她依舊把那男孩一家當成了普通的、來巴結自己父親的小生意人。
哪知道父母和對方好像越聊越投機,都要留那一家人在家裡吃飯,甚至隱約間還聽到了什麼“婚約”、“天造地設”的字眼,嚇得她趕緊扒住門縫偷看——
那個男孩子穿的好像是套蔚藍色的西裝,不會像自己父親那個糟老頭一樣老氣,也不像弟弟去學校表演一樣幼稚,很相稱;一直規規矩矩地端坐在椅子上,長輩們問什麼答什麼,回答守禮又不顯得迂腐。
當長輩們問道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時,她莫名心跳一頓,而那個男孩似乎也有點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臉上一紅地答道:“我比較喜歡...大家閨秀一點的女孩子......”
他的表現讓雙方父母聽完後都哈哈大笑,想當場就要把婚約定下來。書香門第的李家自然文房四寶一應俱全,正要起身去書房簽訂婚契。
而聽到這裡的李智賢實在忍不下去了,推門而出怒道:“學習要替我決定、吃什麼替我決定、高不高興替我決定,現在連我喜歡什麼,未來要嫁給誰也要你們來決定了是嗎?你們有沒有把我當過人看?”
破門而出前她瞪了一眼謝乾玉,眼神裡面有三分警告卻又好像有三分羞惱,還有一些當時的謝乾玉也看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四下打量一番,見雙方父母都只是看著他而沒有出門追的意思,謝乾玉便佯裝無奈的搖了搖頭,似乎是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般向門外拔腿就跑,而長輩們也只是呵呵一笑。
李智賢到了門外才發現,太陽全落的天氣可沒那麼暖和,而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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