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孃親是爹撿來的(第1/2 頁)
陳清新的大伯陳光華,妻子賴翠花,人稱小陳賴氏,是老陳賴氏的孃家嫡親侄女。
夫妻倆育有二女兩男,四個子女。
長女陳青蓮,次女陳青荷:長子陳青松,次子陳青柏。
二伯陳光明,妻子孫玉英(陳孫氏),生有一女二男三個孩子。
長女陳青草,長子陳青豹,次子陳青虎。
陳青新的孃親李雅涵,是爹爹早年上山打獵時,從山上撿回來的。
10年前,陳李氏渾身是傷地昏迷在山上。
幾隻野狗正欲上前分而食之。
年輕氣盛的陳光輝,硬是憑藉一根木棍,打跑了十幾條呲牙咧嘴的惡犬。
他走近一探,發現人還有口氣。
於是,毫不猶豫地將人背起來,就往山下跑。
陳光輝雖然沒有讀過書,但頭腦很靈活。
他沒有將人直接揹回家,而是來到住在村子外圍的鄭郎中家裡。
“鄭大伯,勞煩您幫著看看,這位姑娘不知被什麼人丟棄在山裡。
我看還有氣,又傷得不輕,就給揹回來了。”
鄭無憂大夫早年和妻子也曾有過一個女兒。
奈何成年後,所嫁非人。
嫁人不到一年,就被夫君活活打死!
郎中妻子失去愛女之後,得了孤僻症,常年靠藥物吊著。
為了給愛女報仇,鄭郎中買通藥鋪掌櫃,在仇人藥裡做了手腳,悄無聲息地廢了那人。
此後,便離開京郊住處,逃往南方。
逃難路上,他遇到了當時正在逃荒的一幫人。
於是,結伴同行。
因為他的醫術還算可以,村民們對夫妻二人很是尊敬。
鄭郎中因為曾經用醫術害過人,心生愧疚。
所以,在給人看病時,診費與藥費都收得十分公道。
因此,靠山村的人,無論男女老幼,無不承其恩情。
陳光輝常年在山上狩獵,錢自然沒少掙。
只是在此之前,都貼補了家裡。
一大家子人,大哥在鎮上米糧鋪子給人家當掌櫃。
東家管吃管住,每月開1兩2錢工錢。
那時,他們長房已經有了三個孩子。
這麼點月銀,根本夠不到哪裡去。
二哥也有了一個孩子,二嫂腹中還揣著一個。
就是他過了成婚年紀,還是孤家寡人。
村裡和他同齡的人,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爹爹和二哥在家種田,一年到頭,收的糧食交完稅,還不夠全家喝粥。
他上山打獵賣的錢,都交給老孃補貼家用。
也許是老天垂憐,讓他撿了一個謫仙一樣的女子。
雖然女孩渾身是傷,但清白依然在。
他不小心看見位於手肘內側的守宮砂了。
看來這女子身份不簡單。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守宮砂印記,似乎只有大戶人家女孩才會有。
陳光輝將女孩留在鄭郎中家醫治,藥費是一頭梅花鹿。
那天,他平生第一次上山打獵空手而歸。
吃晚飯時,陳賴氏嘴巴噘得可以掛夜壺,故意將飯碗重重地擱在桌子上。
倒也沒敢真正開口罵人。
半個月後,陳李氏傷勢痊癒。
但是,除了自己的姓名,其他什麼都想不起來。
陳光輝懇求郎中,讓他謊稱李雅涵是他的遠房表侄女。
爹孃過世後,無依無靠,千里迢迢投奔於他。
然後,願意將表侄女嫁給陳光輝為妻,聘禮5兩銀子。
嫁妝也是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