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1/5 頁)
一推開門,就聞到了香味,沈恬口水一咽,跑過去,沈昌明正在收汁。
看到她來,立即舀了幾個起來。
沈恬笑眯了眼,“謝謝爸爸。”
她伸手去捏。
沈昌明說道:“小心燙。”
“嗯嗯。”她已經拿起來放進嘴裡了,哇偶,還是那個味道,香得很,“好好吃!”
沈昌明聽得眉眼舒開,特別高興。
他就希望沈恬能永遠像現在一樣,開心,無憂。
沈恬連吃幾個,隨後拿著紙巾擦拭,說道:“爸爸,我上樓去看看。”
沈昌明給她熬百合烏雞湯,點頭道:“去吧,小心樓梯。”
“你放心,上次慎之把你的小房間保護得很好。”
沈恬腳步微頓。
她笑著哦了一聲,隨後推開門,走了進去。
樓道有些冷,沈恬走上樓梯,伸手碰了下那垂下來的燈,這燈好像是大前年就垂下來了,剛開始還能亮,後來就亮不起來了。
沈昌明廚藝不錯,但他修理電器的能力差多了。
他跟沈恬都曾對這盞燈進行過修復,大概能用個兩三天,後來就恢復了原狀,可能是他們技術不夠。
加上都不住在這裡了,久而久之就沒再搭理它了。
樓上的租客好像也懶得搭理,不約而同地就讓它垂著。
想起來還蠻好玩的。
沈恬來到小房間,拿出鑰匙開了門。
她伸手開燈。
啪一聲。
熟悉的感覺撲面而來,小沙發,茶几,木製的書桌,主桌旁的小床,堆放在一旁的玩偶,桌上的彩色口紅糖的盒子,一些零散的手辦,還有擺在沙發邊上她的一些畫作,《向日葵》《太陽》《月亮》,這都是她高一那年畫的。
框框都有些褪色了。
沈恬看向書桌。
那裡,才是她最懷念,記憶最深的地方。
自從喜歡上週慎之,她除了學習就是學習,桌下的一整箱練習冊就是證據。
而現在想想。
暗戀,或許會很酸澀,但也能讓自己變得優秀。
她很感謝十六歲的沈恬喜歡上週慎之,因為,她因喜歡而更優秀。
如果沒有喜歡上週慎之。
她不會去重點班,她也考不上黎城美院的設計系,黎城這個學校,它不單單是美術好,它的設計也是全國頂尖的,她也遇不上盛沅這麼好的老師,也不會因是盛沅的徒弟在大四實習的時候就被社裡招了。
那會兒因為蕭夢的設計有了瓶頸,所以社裡很需要一個書籍設計師,需要接下蕭夢設計不了的那些書稿。
於是就去學校裡找。
透過那年封面設計大獎,找到了沈恬。
那會兒。
沈恬也正在猶豫實習地點,該去哪兒,許主編的邀約讓她瞬間下定了決定。
進社裡實習。
離家近又不用跑遠,盛沅老師也在附近,曹露的公司也離得很近,社裡的福利待遇也非常好。
她一個沒什麼大野心挺安逸的人,這工作最適合她了。
而且,畢業院校也讓她身上鍍了金,讓合作的作者相信她的能力,放心把作品交給她。
所以從她進了大學後到畢業參加工作。
這一路走來,都很順利。
喜歡上一個優秀的人,會讓自己變得光芒萬丈!
喜歡上週慎之,她變得耀眼了。
她很幸運。
沈恬在床邊坐下,一眼就看到那個生鏽的鎖,她呆了兩秒,接著拿過那個鎖,她就說吧,日記本為什麼會被拿走。
是因為她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