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夜晚上坡(第1/2 頁)
我們村長肯定收了錢得,不然哪裡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外村人葬過來。
我對此事不感興趣,就算村民們有意見,那也是隻能憋在心裡的,道理很簡單,這就是個黴頭,誰敢去觸碰。
吳有良是獨生子,也就是意味著吳有良的父母沒了牽掛,這種人很可怕,你惹他們,他們能跟你玩命,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這種事情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外村人,不能葬在本村,這是村子裡面的規矩,這個規矩不能破壞。”
江柯飛一本正經。
我勸他,別多管閒事了,反正也是吳有良家裡面自己的土地。
然而江柯飛告訴我,村子裡的是大家的,不是個人的。
我也不知道,江柯飛介意這事做什麼,我總覺得他也是有點怪的。
晚上上坡,因為人手不夠,我爸還去幫了忙。
得有人打手電筒,不然看不見的。
我也是很感興趣,跟著去看。
兩口棺必須同時下葬,不能分個先後,土坑刨得很大,那是足夠兩口棺材裝進去的了。
電筒的光也是不夠亮,吳家還專門準備了火把。
下葬的時候,不知是誰說了一句,“謂生時非夫婦,死者葬同穴,遷之使相從也。”
我感覺這話文縐縐的,正要看是誰說的,突然吹起了嗩吶,高昂的嗩吶聲熱烈奔放,明明應該是歡快的,卻無端給我一種陰森森的感覺。
風呼嘯著吹,伴隨著悠揚頓挫的嗩吶,不像是喜事,更像是女人在哭泣。
下葬之後,大傢伙都散去了。
我走在路上,始終一陣陰寒籠罩著我,我後知後覺的才注意到,自從我回村之後,已經死了四個人了,這是很罕見的事情。
這才多少天啊!
以前有人去世,也不是連續性的啊!
第二天,出事了,吳有良的合葬墓,那是被人給挖了。
吳有良的棺材倒是還在,不過,女方的棺材不見了。
不知道是誰幹得,吳有良的父母,都快氣瘋了。
這等於花了那麼多錢,不翼而飛了。
村民們報以同情,幫著尋找。
“不會是被人給盜挖了,又拿去配什麼陰婚吧!”
我嚴重懷疑是這樣的,畢竟這有著經濟價值。
不是彩禮十幾萬,再配陰婚,又能收十幾萬。
只要有了經濟價值,就會有人鋌而走險的。
百里風說,這個可能性也不是沒有。只不過,死人成了香餑餑,也是過於離譜。
這事也不好報案,只能自己找。
我覺得如果是倒挖,肯定是好幾個人,一口棺材,兩三個人是抬不動的,還得有汽車運輸,總不能抬著就跑了吧!
這時候我想到了,村頭公路有監控也許能夠拍下來,就提醒了一下。
結果去查監控,啥也沒有發現。
這事就怪了,如果監控沒有拍到的話,證明不是汽車運輸,從人的體力上來看,總不能是抬著走了,不符合常理。
那麼是怎麼回事呢?村裡的狗昨天晚上也沒有叫。
“可能是你們村裡人所為。”
百里風想到了一種可能,畢竟近水樓臺先得月啊。
村裡人?誰會那麼無聊啊!
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嫌疑,十幾萬啊!我們村裡,經濟情況不佳,十幾萬足夠讓人鋌而走險的了,這相當於鎮子上一套房了。
百里風分析道:“有疑點,一般是一條龍服務的,首先要聯絡買家,這下手太快了,如果是村民所為,又不符合常理。”
的確如此,村子裡的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