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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除了從蘇聯引進了技術之外,還全面引進了史達林式的、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模式。為了統一管理全國經濟,成立國家計劃委員會,隨後又相繼成立國家建設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技術委員會和國家物資供應總局等機構,這些機構均下設至縣級政府,形成了一個封閉、垂直式的計劃管理體系。
這是一種由國家&ldo;全統全包&rdo;的投資分配和管理制度:國家以一隻無比龐大、無所不在的&ldo;看得見的手&rdo;調動經濟的每一個細胞,需要建設什麼工廠、生產什麼產品、培育多大的生產能力,以及產品的產量和投資的規模,都由國家透過計劃直接安排。在這一體制下,一切新老企業用於固定資產建設的專案和投資,都由國家統一計劃;所需資金,由國家財政統一分配,無償撥款;建設和生產用的物資,由國家透過商業和物資部門統一調撥;從事建設的施工隊伍,由國家統一安排;從事生產的新增勞動力,由國家統一培養和分配;生產出來的產品,由國家統購統銷;企業有贏利,全部上繳國家財政;有虧損,也由國家財政補貼。在這一雄心勃勃的、嚴密的計劃體制下,國家既在宏觀上進行投資規模、投資結構、投資佈局等宏觀決策,又在微觀層面上擔負著專案決策管理任務。
從資料上看,&ldo;一五&rdo;時期,中國完成基本建設投資總額58847億元,五年新增固定資產相當於1949年接收時的4倍,工農業總產值平均增長109,gdp平均增長率達到92‐‐這個數字與1978年到2008年的平均數94非常接近。在亞洲地區,中國與日本是工業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兩國的經濟總量相近。吳敬璉認為:&ldo;經濟增長主要倚靠投資,特別是重化工業投資,成為從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到開始改革開放的幾十年中我們經濟發展的基本特徵。&rdo;165
七年消滅私營經濟
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裡,私營經濟被認為是一個應該被徹底清除的部分,早在1921年,中國共產黨的第一份黨綱中就明確寫道:&ldo;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歸社會公有。&rdo;不過,如何進行&ldo;消滅&rdo;,後期又有不同的階段性主張。在1948年前後,黨內基本形成了&ldo;過渡&rdo;的共識。根據劉少奇的計算,在當時的工業體系中,國營經濟成分的比重僅為347,私營工商業還有很大的權重,他因此提出&ldo;合營過渡,和平贖買&rdo;的辦法,並認為&ldo;我們與民族資產階級至少可搭夥10年至15年&rdo;。在毛澤東的時間表裡,&ldo;應於1967年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rdo;。也就是用18年的時間消滅私營成分。
而事實上,這一工作只用了七年時間。其間,經歷&ldo;夾心化&rdo;、&ldo;五反查稅&rdo;、邊緣化、定息贖買以及&ldo;絕種&rdo;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ldo;夾心&rdo;。陳雲在上海的整肅加強了國營資本對產業經濟的控制力,在原材料、資本和銷售渠道均被政府管制之後,私人工廠如同生存在夾縫之中,它們的贏利空間其實已完全操於政府之手,喪失了博弈的能力。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講述了一個細節:1950年2月,也就是陳雲在上海整頓紗布和糧食業的時候,中財委曾擔心民間商人會展開一輪新的攻擊,便擬定了&ldo;四路出兵&rdo;的策略,即加緊徵收稅款和公債款,督促企業主發放工人工資而且不準關廠,公營企業現金一律存入國家銀行,不準向私營銀行和私營企業貸款。薄一波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