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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孩子,身上全是血液和人肉*的氣味,硃紅上襦白裙子,沒有一處乾淨的地方。眉目也被髮黑的血跡遮住,只能隱約辨出五官。
他將她從死人堆裡扒拉出來,因感受到那細薄面板下微熱的求生訊息,才動了惻隱心,冒險將她帶上了路。她昏迷醒來後第一次睜眼,那眼窩裡黑漆漆的大瞳仁看著甚至有些嚇人。
儘管還只是個小孩子,卻好像通曉一切,默不做聲地接受了撲面而來的現實,成了一個毫無生氣只有一雙空洞眼睛的人偶。
從此,裴渠吃飯她便跟著吃飯,裴渠走路她就跟著走,寸步不離,像只可憐雛鳥。一路上戰火剛平,到處亂糟糟,失怙孤女跟著一個不知底細的陌生人求存,能讓她撐下來的只有母親留給她的一句“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她不信任何人,除了裴渠。她小小年紀便識得人心偏向,她知道深更半夜還在屍堆裡徒勞翻找的裴渠,不該是壞人。
將抵長安的前一晚,月亮已移上中天,她坐在客舍廊下捧著一本書,說了她離開淮南後的第一句話。她對裴渠說:“這冊書,是我孃親自抄給我的。書上面的血,是我孃親的。”
她手中捧著的那本書被血浸被壓皺,已是不堪翻閱。只書皮上仍能辨出,書名叫作“洛陽伽藍記”。
她又說:“我娘讓我好好活下去,謝謝你帶我出來。”說著她唇角上彎,給了他一個笑臉。
那笑容有不合年紀的空洞,好像是為了對付茫然未來和這複雜人世的見面禮,生澀,卻又管用。
在長安的日子很長,卻也很短暫。
他該料到,兩京其實沒有一處地方能夠容下她。
分離來得驟然,卻又早有預謀。
而朝歌亦深知他的處境,隨便他是她離開淮南後唯一信任的人,但如果他需要去國離家來暫保性命,那是一定要讓他走的。她像個大人一樣安慰他:“郎君不要怕,我阿兄說番邦也沒有那麼可怕,只是吃的很少,郎君要好好保重。”
那時她手忙腳亂地找他的手,想要給他一點力量,好不容易抓住了,緊緊握一握,才尷尬發現自己的手比裴渠的還要涼。她藉著他的體溫鼓足勇氣說:“我可以活得好好的,等郎君回來、回來……”
她說著說著便驟然停住,因她自己也並不確定,是否真的能等到裴渠回來那一日,是否真的……還能再見。
沒有關係,這世上的路,就是這樣。孃親很早就與她說,世上岔路太多了,走著走著總要分開,朝歌,不用怕,娘只是去了另一條路,你也有你要走的路。
所以裴君有裴君要走的路,她也有自己要走的路。她感謝他在最困難的時候以真心飼餵,只是怕將來沒有了回報的機會。
這一相隔,即是九年。
九年,可以有很多事情發生,也可以是乏善可陳。
對於朝歌而言,這九年每一天都是歷練;對於裴渠而言,這九年每一天都是消耗。
然後她長大,他心已如深海。
好在,她未失良知,他也未丟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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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在黑甜夢境裡給許多事勾畫了一個個無止境的好結局,於是越睡越沉越睡越美。裴渠坐在她對面,緩緩閉上眼,無聲結束了自己內心的一場大雨。
他起了身,走到對面小心翼翼將南山抱起來,仿若抱九年前那個小孩子,可畢竟已不是。少女的體溫與脈搏蓬勃而有生機,她活得旺盛而有力,可即便如此,她卻似乎一直被困於牢籠之中。
越明媚越有欲蓋彌彰的意味,就像她多年前在客舍廊下的那個笑——都是為了掩蓋灰暗、奄奄一息的內心。
儘管眼下這顆心外面罩了一隻刀槍不入的殼子,但在這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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