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小腳女人,廢除纏足(第2/2 頁)
元璋聞言,沉默了一會後放下了孫氏的腳,走出屋外。
“把腳放了吧,以後咱統治的地方,就不許纏足了。”
第二天。
朱元璋直接在朝會之,宣佈了禁止纏足的法令。
所有人都在下面竊竊私語,甚至不少文人瘋狂進言反對。
“啟稟吳國公,此事可否再議?女子纏足乃是各家之事,實在不必拿於朝堂公議啊!”
還有幾個人,在朝會公然讚歎“三寸金蓮”之美。
朱元璋對此則是直接質問:你們見過她們裹腳布下的小腳嗎?
就算朱元璋這麼說,還是有不少人在和朱元璋說“纏足禁不得啊。”
“纏足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啊。”
“反正女人不纏足也沒什麼大作用啊,纏足又不影響生孩子啊。”
朱元璋都充耳未聞。
不管下面的人怎麼說,他都絕不鬆口。
見朱元璋這麼油鹽不進,有幾個拎不清的文官直接當場死諫。
朱元璋也不攔著,等第一個人當場撞死後,朱元璋就饒有興趣的看著死諫的另一個人。
甚至說了一句“到你了吧。”
見此人面露遲疑,朱元璋直接讓人把他拖出去砍了。
見沒人出聲了,朱元璋才宣佈了自己的命令。
凡在職官員,無論官職大小,至一品下至小吏,凡子女纏足者,十歲以下必須放足,十歲以後憑意願放足,未纏足者不可纏足,凡三月內未放足者,全部革職查辦,永不錄用。
其餘百姓凡子女有纏足者,皆不可為官,三個月後,凡纏足者一經發現皆有處罰,歡迎舉報。
舉報核實後,也有獎勵。
朱元璋法令一出,剛剛開始氾濫的纏足風氣頓時一清。
當官的都害怕自己不聽話會被革職查辦,那自己奮鬥到現在,豈不是全都成了空?
普通百姓更是著急,誰還沒做過當官的夢啊。
家裡女兒不纏足,你不一定能當官。
家裡女兒纏了足,你一定當不了官。
這可太嚇人了。
還可以舉報,舉報還有獎。
民間百姓一個個不僅給自己的女兒放足,還緊緊盯著別人家,就等三個月一過,舉報去拿獎勵呢。
在這種社會環境下,那些不願意放足的百姓,也大多數迫於無奈放了足。
他們也不想挨罰啊。
朱標當晚就聽說了朱元璋的做法和法令,樂的晚多吃了一碗飯。
居然有傻子敢在老朱面前玩死諫?真是讓人佩服。
至於朱元璋的“舉報有獎”政策,更是讓朱標樂的不得了。
老朱這算不算是把舉報有獎提前載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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