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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身子翻了翻,斜躺在季朝膝上,身體舒展,眯著眼舒舒服服的打了個大哈欠。
正要閉合的嘴裡忽的被塞入根手指,林嬌閒適的看一眼季朝,毫不客氣的抱著咬了口。
又猛的從他膝頭躍起,跑的遠遠的,竄上個高高的書架,生怕他報復回來。
季朝失笑,合上卷宗,走到書架旁,伸出手來對林嬌道,「小橘,下來,帶你去破案。」
林嬌歪頭思索了下,甩甩尾巴往旁邊挪了挪,直接跳到了季朝肩頭上。
季朝笑笑,收回了手,帶著林嬌去了殮房。
殮房裡,黎正已經在與仵作閒聊著,見季朝進來,先叫了聲大人,又笑嘻嘻的沖林嬌道:「小橘也來幫著破案嗎。」
林嬌揣著手手,一本正經的朝他喵嗚一聲,她還真就是來幫著破案的。
季朝抬起手來摸摸林嬌腦袋,朝仵作一頷首。
仵作恭敬的點了下頭,領著兩人去了巴信處,將巴信身上的白布掀開。
屍體面部肌肉僵著,但好歹是閉上眼,林嬌縮縮身子,被季朝安撫一摸,心下穩了穩,方才探出頭去。
大多方面仵作已經檢查過了,季朝也已經聽仵作匯報過了,如今不過是來仔細瞧瞧他額上的字,看看是否與十年前的連環殺人案是同一兇手。
林嬌仔細瞧著,那字是繁體,筆畫有許多,林嬌不由得咂舌,還是簡體好啊,好歹筆畫少些,能減些痛苦。
季朝從懷裡拿出張紙來,上面拓著十年前兇手刻下的一到十。
黎正好奇的「咦」了聲,似是不明白季朝如何得來,但他看了眼季朝神色,終是沒問什麼,只想著大人畢竟是大人,總歸有自己的法子。
這樣想著,他臉上甚至帶出幾分敬佩來。
林嬌猜出幾分他的想法,心裡不由覺得有些好笑。
季朝面不改色,將拓紙放在屍體額頭旁,兩廂對比著。
額頭上的字為十一,而十年前兇手在第一具與第十具屍體上各刻下了十字與一字,倒也容易對比。
只見兩處的字幾乎一模一樣,瞧著便像是出自一人之手。
黎正看了看,瞭然道:「果然是一人所做,看來這兇手正是十年前連環殺人案的兇手。」
黎正摩拳擦掌,一腔熱血,「十年前未叫東廠將他逮捕了去,十年後且瞧著咱錦衣衛如何將他緝拿。」
林嬌看了他一眼,又探出身子,偏頭看看沉思的季朝。
季朝抬眼朝仵作問道:「王仵作,你可能判斷出這額頭傷口是在巴信斷氣前刻上的,還是在斷氣後刻上。」
「這——」仵作猶疑了下,上前仔細辨別了下,拱手道,「卑職無能,這傷口的傷只能判出個大概時間,這脖子上的傷與額頭上的傷,發生時間較為接近,卑職無法推斷出。」
季朝微微蹙眉,重新看向屍體額頭上。
黎正好奇道:「大人,您可是瞧出什麼了?」
季朝蹙眉道:「尋常人寫出字來,哪怕是同一個字也會稍有不同,何況是隔了十年,這幾個字卻是幾乎一模一樣。」
「況且,十年前的案子皆是拋屍案,刻字是在拋屍地,兇手臨走時刻下。」
黎正恍然,仔細瞧瞧那幾個字,又接著笑嘻嘻道:「細微處還是有些不同的,大人也說是尋常人,可這連環殺人兇手怎的能用尋常人來看。」
那字乍一看,確實是幾乎一樣的,只在筆劃的細枝末節處有些許不同。
林嬌乍一聽他分析,覺得他這話說的十分牽強,又仔細想了想,竟覺得黎正說的有幾分道理,在現代小說中,變態殺人的總歸有幾個特點,有幾個強迫症的。興許這連環殺人的兇手就有這種特質?
林嬌甩甩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