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5 頁)
選舉大會如期進行,參加會議的大多都是隊裡的青壯年和各家各戶的戶主,差不多有六十人左右,會議由李寶良主持。
張隊長先作開場白:
“毛主席教導我們:”
沒等他說完,很多人齊聲道:“要備戰備荒,農業學大寨。”
張有吉轉了轉黃眼珠:“農業學大寨,要備戰備荒。我過去一年當隊長,工作成績不大,辜負了廣大貧下中農對我的期望,希望今年能選出工作能力比我強,政治覺悟比我高的人來帶領大家戰天鬥地,開創我們二隊的新局面。下面由公社李寶良同志主持選舉。”
張有吉為了連選連任生產隊長職務,在三個月前,利用隊長職務之便,已經將反對自己的王家子弟派去出民工,至少有六人不能回來參加選舉,再由李寶良主持選舉,把知青這個不確定因素排除在外,今年這把隊長交椅還是穩穩坐定。
李寶良接道:
“本著毛主席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希望大家能夠選出政治過硬,生產內行,聯絡群眾,服務社員,能夠帶領群眾戰天鬥地的帶頭人。
按照選舉程式,先提名推舉隊長候選人,在候選人中進行無記名投票,選出三名得票多的進入下一輪,再進行無記名投票,得票最多(但要過半數)的人中選。
下面開始推舉隊長候選人。”
很快推舉選出了張有吉、王成信、劉慶貴三個候選人。
就要進行無記名投票時,李寶良說道:
“由於知青們來這裡時間很短,不瞭解隊裡情況,這次就不參加投票了。”
趙建華、馬明辰等知青們見受到如此愚弄,無不憤然而起,要求發言。社員們也有些出呼意料,都小聲議論,會場秩序有點亂。
李剛緩緩站起,壓了壓手讓大家平靜下來,對李寶良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凡年滿十八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享有如下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的自由;
有對政府及其幹部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只有犯罪份子才給予剝奪一定年限的政治權利的處罰。不知我們犯了那條法律,被你剝奪了選舉權?”
會場一下子靜了下來,李寶良顯得有些慌亂,那裡想得到,李剛在這時候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搬出來了,雖然現在人們早已把憲法淡忘了,但憲法還是有效的。自己一下子被李剛握住了把柄,變成違犯憲法的人了。
李寶良慌忙強調: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你們不太瞭解這裡的情況,怕你們受人欺騙。”
“請問誰最瞭解這裡的情況?你所說的又是那些情況?”
“當然是原隊長張有吉最瞭解這裡的情況,我所說的情況是指這裡的自然情況,生產情況,政治情況及階級鬥爭情況。”
“那好,我們就虛心向張有吉原隊長請教。先請介紹自然情況,張原隊長請。”
張有吉暗中埋怨李寶良,不該把自己扯進來了。但又不能說自己不瞭解情況,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只得勉強作答:
“這裡的自然情況是‘八山半水一分半田’,八山指山林面積佔百分之八十,半水是指水田佔百分之五,一分半田是指旱地佔百分之十五。”
“你說的是全縣的自然情況,李寶良主任到學校時介紹過了,我們想知道二隊的自然情況。”
“二隊情況也差不多。”
“不然,差多了。我們二隊山林面積為七千五百畝,旱地六百一十畝,水田十三畝,總面積八千一百一十三畝。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