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之寫日記開局(第1/2 頁)
李維斯穿越了,成了一名光榮的紐約五星好市民。 起初,李維斯感傷之餘還是很興奮的,畢竟能穿越一場,是前世夢寐難求的。 而且他還家住曼哈頓區,有車有房,父母雙亡。 簡直天胡開局! 但很快,他就發現這裡或許並不是他想象中的紐約,而是——漫威! 一個李維斯只在電影中聽說過的世界。 這個發現實在讓他有點慌! 漫威啊!多危險啊,他還活不活了! 什麼發財大計!什麼宏圖大志!通通見鬼去吧! 滅霸一個響指,都化為灰灰。 指望復聯打敗滅霸來複活,那太扯淡了,他們自己能不能活還是個未知數。 李維斯可是清楚記得電影裡,奇異博士預測未來的事。 那麼多結果,最後贏得只有一個。 儘管前世看的時候,李維斯對這個劇情瘋狂吐槽過。 但輪到他真穿越了,再怎麼吐槽也改變不了既定事實。 而說到既定事實,鬼知道他所在的這個世界是哪種結果。 想到這裡,李維斯整個人都麻了。 不過,好在李維斯發現他的穿越符合前世網文的一般規律。 他也有金手指! 一個日記本! 只要李維斯每天堅持寫日記,就能獲得好處。 說實話,看到這樣的金手指,李維斯當時簡直有點氣笑了。 人都穿越了,居然還要他每天寫日記! 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李維斯對這個金手指很是嫌棄。 但想想這是漫威世界,弱者沒有生存權,一個響指就要化為灰灰,李維斯又覺得寫寫日記也挺好的。 不就每天一篇日記嗎,隨便寫好吧。想想當年凱申校長,那日記寫的,又多又精彩! 再者,每天寫日記頂多是精神受點折磨,不寫說不定活不過兩章。 更何況,寫日記獲得的好處也挺不錯的。 每天一篇日記寫完,除了固定成長值外,還有額外一次抽獎機會。 諸天萬界,啥都能抽,只有想不到,沒有抽不到。 嗯...日記本扉頁上是這麼介紹的。 念頭通達後,李維斯內心對寫日記再無嫌棄,輕舒一口氣,拿起了日記本旁邊的筆。 一支跟日記本同時出現,且頗具西方古典風格的鵝毛筆。 不需要任何墨水,提筆就能寫。李維斯親測,很好用! 可寫什麼呢? 李維斯看著眼前仿若復古羊皮紙一般的空白頁,遲遲沒有動筆。 扭頭看看窗外,天還是黑的。 他剛穿越過來就已經是晚上了,絲毫沒留一點多餘的準備時間。 最無語的是李維斯對自己白天經歷了啥壓根一點印象沒有,寫個錘子哦! 暗暗吐槽一句後李維斯又看回電視。 畫面裡,舉著話筒的是一位金髮碧眼美女記者,一身剪裁得體的職場裝扮,顯得身材十分妖嬈,總之很誘人。但李維斯沒看她,目光全部聚焦在被採訪的人身上。 因為他剛好認識這傢伙。一個花花公子,天才,億萬富翁,漫威電影裡他印象最深的人之一——託尼·史塔克! 也正是這傢伙的出現,打破了李維斯的幻想,讓他意識到這是漫威世界。 電視上的託尼·史塔克看著很年輕,神采飛揚,意氣風發,整個人都透著一股“我很有錢,我是大佬”的氣息。 李維斯關注了一下時間,還是2007年,託尼這傢伙似乎也沒成為鋼鐵俠。 這勉強算是個好訊息,李維斯笑了笑。 託尼顯然不知道電視外李維斯的想法,這傢伙現在正一邊接受美女記者的採訪,高談闊論,一邊毫不掩飾地打量著美女記者全身,眼神中滿是興趣。 “這傢伙還真是跟電影裡一樣的騷包啊!” 李維斯看託尼的眼神就知道,稍後這傢伙肯定還會跟這位美女記者深夜暢談,話題很深入的那種。 羨慕吐槽了一句後,李維斯便收回了目光,他已經想好寫什麼了。 寂寞的夜,寒風在吹。 馬里布的海景別墅裡,託尼正要留宿辣妹。 “sir,有件事或許需要通知你!” 可惜,賈維斯的聲音不適宜的響起,破壞了大好的氣氛。 “what!”美女記者嚇得立馬從託尼懷裡掙脫,驚慌問道:“你這裡還有其他人?” “No!”託尼解釋了一句,“這只是一個智慧程式而已,不用緊張!” 雖然被打擾了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