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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後,我打了個電話找弗蘭。接電話的是她室友。我告訴她我是誰,然後等了好久好久,弗蘭才來接電話。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還有興致的話,飯後再去看場電影。&ldo;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馬修。&rdo;她說,&ldo;我有別的計劃,下次再說好不好?&rdo;
我掛了電話,有點後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鏡子,確定我不用刮鬍子之後,就出門了。
街上也是熱得要命,不過再過幾個小時就會涼快下來。而且,街上全是酒吧,無論如何,它們的空調比我家的強。
很奇怪,我沒有朝著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聲音沙啞,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我會一口氣灌幾杯。但現在我卻東逛西逛,也沒打算找個地方歇歇腳。我甚至進到幾家酒吧裡去,但是,沒點東西又跑了出來。
我還差點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裡,一個渾身橫肉、少了幾顆牙齒的大塊頭,跟我撞了個滿懷,他的酒灑了我一身,我卻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實事情沒那麼簡單‐‐他本來就想找個人打架,我也準備好要教訓教訓他。他的一個朋友卻從他身後抓住他手臂,另一個擋在我們中間。我就在這個時候回過神來,接受他那毫無歉意的道歉,迅速離開現場。
我朝東走向五十七街。幾個黑人妓女在假日飯店前拉客。我仔細打量她們,態度比以前認真得多。其中一個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諱地掃著我。我只覺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誰或是什麼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還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見到弗蘭坐在那裡,我一點也不驚訝,就好像知道她一定會在那裡似的。我在酒吧的北邊找了張桌子坐下來。弗蘭背對著我,根本沒注意我已經進來了。
她坐的是一張兩人桌。她的伴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我只看見他有一頭金髮,兩道金眉,一張年輕開朗的臉龐。他穿了件藍色短袖襯衫,上面還有肩章。我記得大家管這種衣服叫獵裝。他抽菸鬥,喝啤酒。她點的是一大杯煙霧繚繞的粉紅色液體。
可能是龍舌蘭日出。那一年特別流行龍舌蘭日出。
我的眼光轉向吧檯,見到卡羅琳坐在那裡。散桌差不多都坐滿了人,但是吧檯還有一半是空的。對酒保來說,星期五晚上只有這麼多人,算是很清閒的。門邊,也就是在卡羅琳的右邊,有兩個人在暢飲啤酒,大談棒球。她左邊是三張沒人坐的高腳椅。
我坐上中間那一張,點了一杯雙份加水的波本。幫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隨口跟我聊了兩句天氣。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羅琳一眼。她不像在等湯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幾分鐘前才進來的樣子。她穿了一條淺黃色七分褲跟無袖的背心上衣,淺褐色頭髮梳得很整齊,配著她小小的臉龐,讓人看著很舒服。她不時從粗重的杯子裡喝一些黑色飲料。
那不是龍舌蘭日出。
我喝了點波本,斜眼瞧了弗蘭一眼。我為自己的怒火中燒感到生氣。我跟她有過兩次約會,彼此都沒有感覺,身體裡也沒起什麼化學變化,頂多就是送她到門口而已。今天晚上我刻意要找她,但她卻說她有別的計劃。結果她卻坐在這裡,跟&ldo;她的計劃&rdo;一塊兒喝龍舌蘭日出。
只是我到底在生什麼氣?
我想,她大概不會跟他說,她明天有事,必須要早起吧?我敢說這個穿獵裝的英俊小夥子絕對不用在樓梯下跟她說再見。
這時候,我右邊傳來一陣軟綿綿的聲音,&ldo;我忘記你的名字了。&rdo;
我轉頭瞧了瞧。
&ldo;我相信我們兩個見過,&rdo;她說,&ldo;但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