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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我開始留意街頭的音像店。只要裡面有帶科本頭像的磁帶,或者是磁帶封面設計得比較奇怪,我都會把它們買下。反反覆覆地聽,一遍又一遍。漸漸地,我學會了&ldo;扒帶&rdo; 。任何一首歌只要聽上三遍,我就可以把樂曲的吉他和絃扒下來自己彈唱了。同時,我還學會了創造和絃、學會跟著和絃走向哼幾句旋律、學會把自己在課堂上寫的胡言亂語套進旋律。於是,一首又一首版權歸我所有的原創歌曲就產生了。
當然,我不會忘記在歌唱間隙像科本一樣嘟囔出&ldo;shit&rdo;或者&ldo;fuck you&rdo;,還像科本一樣穿起帶斑馬條紋的&ldo;海魂衫&rdo;,牛仔褲上也割出了破洞。但我卻沒有像科本那樣在一首歌唱完之後把手裡的木琴憤怒地摔在地上,摔個粉碎。儘管我內心深處充滿了摔琴慾望。那時候如果你敢答應說給我買把新琴,我想我當場就會摔給你看。我的變化令爸爸媽媽感到了傷心。屢次勸說無效,他們就懶得理我了。孤獨隨之襲來。
第一部分尋找有相同愛好的夥伴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為了擺脫孤獨,我開始尋找與自己有相同愛好的夥伴。有人滿臉神秘地告訴我,像你這樣的人某某地方有好幾撥。某某地方是我們這座城市裡惟一一家專賣 &ldo;打口磁帶&rdo;的商店。出入這家商店的青年大都與我的年紀相差無幾。不但年齡相仿,而且我們所崇拜與噁心的人物還就是那麼幾個。更為相同的是,我們都在寫歌。不同的是,他們個個都長發飄逸。我得承認,他們的彈琴技藝的確比我高明,而且寫出的歌曲也比我的更動聽。我懷疑這與頭髮的長短有關,很想像他們一樣留起長發。考慮到老爺子那條陰柔險峻的皮帶,我只好壓制了留長髮的慾望,一壓就是好幾年。
高二那年,我實在壓不住留長髮的慾望了。心甘情願承受老爺子幾次皮帶之苦過後,我買了剃鬚刀片,一天到晚都拿在手上,後來乾脆用透明膠粘在手腕,終於如願以償地留起長發。我的長髮剛開始飄逸,老爺子的笑臉就不見了。起初我還厚著臉皮向他解釋,說古代的中國男人還扎辮子呢,後來連解釋我都懶得了。因為老爺子不但不聽,而且還罵我狗屁不懂。
既然都這樣了,我就儘量避免在家裡出現吧。免得惹他傷心,也算是盡了點兒力所能及的孝道。
學校裡,願意與我交好的女生越來越多。我想這與頭髮長短的關係不大,儘管女生們總喜歡把她們束頭髮的橡皮筋慷慨相贈,我知道這是看在音樂的分上。那時候,我寫出的幾首歌曲已經開始在校園裡私下流傳了。每次下課鈴聲敲響,總有人哼著我的歌曲走出教室走進廁所然後走出廁所走進教室。當時我並不知道自己跟著和絃哼唱的這些東西到底算不算音樂,或者說,這算是什麼風格的音樂。後來我們的化學老師回答了我,並且使用了排比句:你的音樂是火種,燎原之火;福音,希望之聲;號角,革命旋律;你的音樂是武器;你們的音樂是匕首;你們的音樂是投槍;你的音樂是目前正從中國地下崛起並將影響中國未來的punk 。
化學老師的英語比我好,每個老師的英語都比我好。包括對英語從來都是嗤之以鼻,說英語就是鳥語的教導主任。所以,我無法理解punk的具體含意。覺得這個英語單詞的發音朗朗上口,就點點頭向化學老師對我音樂的理解表示感謝了。一次課上,化學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把他那天對我說的話重複了一遍,言語間洋溢著無盡歌頌與讚揚。於是&ldo;劉健是個 punk&rdo;的說法就在本班同學的傳播下,長了翅膀似的於校園內傳開了。直到有一天我翻看《英漢辭典》,才發現punk的好幾種解釋都與音樂無關:
a年輕無知的小夥子;
b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