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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最為囂張的一種文學理念。其實,除非一個作家承認自己屬於完全與眾不同的&ot;另類&ot;,否則,他的&ot;身體&ot;裡必然有一個已經&ot;人化&ot;的靈魂,而他的&ot;肉身&ot;的苦悶和焦慮,也必然要從心靈這個&ot;映象&ot;上反映出來,必然要被升華為精神意義上的複雜感受。如果非得把文學變成&ot;身體&ot;的奴隸,非得透過渲染&ot;性&ot;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力,來表現自己敢於墮落的瀟灑和敢於無恥的勇氣,那就不僅顯示著作家精神的貧困和危機,似乎也在證明著&ot;身體&ot;的病變,踐踏著&ot;身體&ot;的尊嚴。當然,作家應該關心一切與人相關的事情,但是,一個優秀的作家,更傾向於在更高的意義上關心人,更傾向於把文學當做與讀者的道德升華、人格發展和精神拯救密切相關的事業。
第62節:第二輯憶念(22)
功利主義者會這樣回答:&ot;文學不是空中樓閣,不是一種抽象的精神現象,而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的價值必須經過市場的驗證,在流透過程體現出來。因此,那些印數甚巨、發行量很大、碼洋很高、能被市場認可的文學,就是好的文學;那些能經受住市場考驗的作家,就是成功的、優秀的作家。&ot;
雖然這是我們這個時代很有市場的一種文學價值觀,但也實在是一些本質上反文學的理念。因為,好的作品當然可能是洛陽紙貴、獲得市場成功的作品,但商品價值不過是文學的從屬價值,而不是主體價值。所以,經常有這樣的情況:有的作家很有名,但並不優秀,有的作家很優秀,但知名度並不高;同樣,有些作品很暢銷,但並不優秀,有些作品很優秀,卻並不暢銷。因此,對這種極端功利主義的文學價值觀,我們要保持警惕的態度,因為它不僅會導致文學評價上的魚目混珠,而且還有可能使我們的文學淪為&ot;拜錢教&ot;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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