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骨醉之刑(第1/2 頁)
"下一個謠言又和女帝武則天有關,歷史謠言九:武則天對王皇后與蕭淑妃處以骨醉之刑。" “《舊唐書》中記載: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蕭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於酒甕中,曰:"令此二嫗骨醉!"數日而卒。後則天頻見王、蕭二庶人披髮瀝血,如死時狀。武后惡之,禱以巫祝,又移居蓬萊宮,復見,故多在東都。” “王皇后與蕭淑妃被廢后,武則天令人打她們一百杖,砍去她們的手腳泡在酒缸裡,這就是所謂的骨醉,數日之後,王皇后與蕭淑妃死去。” 武則天饒有興趣地聽著,嘴角挑起一絲冷笑。 她又不恨王氏和蕭氏,吃飽了撐的麼? 如果說先前殺女的事她還會憤怒,現在這些謠言已經不能挑動她的興趣了。 殺女,是後人建立在她女兒早夭的痛苦之上對她的品性進行抹黑。骨醉,在她看來就是純粹的失敗者在意淫。因為她是女人,她打破幾千年男權社會的禁錮成為女帝,動了男人們的蛋糕,他們自然會編造些黑料抹黑她的形象,再洋洋得意地說一句:看,她是多麼的心狠手辣。 李治目光幽深。 王皇后和蕭淑妃被廢的真實原因是侵犯了李治離異,但她們本身是沒有大過錯的,只是權力博弈失敗而已。兩個沒有過錯的后妃,又怎能用這樣的酷刑來處置?折磨王氏與蕭氏,無論是對李治還是武則天來說,除了敗壞自己的名聲以外,沒有任何好處。 “可能有人會說,這是正史裡記載的呀。那麼我們來看看《舊唐書》的成書時間,距離武則天時代有幾百年,那麼作者是如何得知骨醉的呢?我認為,應該是採用了劉憲的《大唐新語》:則天知之,各杖一百,截去手,投於酒甕中,謂左右曰:令此二嫗骨醉可矣。只不過《舊唐書》添油加醋,把截去手改成了截去手足。” “宋朝的《新唐書》則更加誇張,不僅砍掉了二人的手足,還把手足反著接回去。二人死後又斬了她們的屍體。” 武媚娘輕笑說:“九郎,你信史書裡說的麼?” 李治瞥她一眼,神情悠然:“媚娘,我的妻子,我自問還是瞭解的。” 李世民長吁短嘆。 他的感情非常複雜,一方面武則天奪了李唐江山,對李世民來說他是敵人。可武則天又是兒子的皇后,後世抹黑武則天,未免帶累了他的兒子。也幸好武則天沒有做過這些事,不然李世民晚上都睡不著覺。 萬般糾結之下,也只能靜觀其變。 希望天幕透露一下女帝的事,他也好早做打算。 長孫皇后神情恬淡。她並不是一味要求女子賢良淑德的皇后,對於這位未來的兒媳,她是持欣賞態度的,但她們並不是一路人。 無關性別,只是因為她是李唐的皇后,天可汗的妻子。 李隆基道:“後人未免太小看祖奶奶了。” 武則天的目光不在後宮,不會拘泥於后妃之間的爭鬥,王皇后和蕭淑妃只是關隴集團推出的擋箭牌,一根白綾勒死也就罷了,大張旗鼓地處以所謂骨醉,實在不必。 可惜了,武則天是個女人。李隆基心想,若非武則天是個男子,又是唐高宗的皇后,這李家皇位恐怕也輪不到他李三郎。 可話又說回來,如果武則天不是高宗皇后,不是孝敬皇帝、中宗以及他父親睿宗的生母,那又如何奪取李唐的江山呢? “《大唐新語》成書於唐憲宗時期,這時候武則天的屍骨恐怕已經化成灰了,而且它是一本筆記小說,內容真假難辨。如果不是正史採取了它的記載,我都不知道這本書的存在,下意識地以為又是宋朝史官穿越時空了。” 宋朝人:感覺平白中了一箭,我們宋朝就這麼不值得信任嗎? “骨醉的真實性有待商榷,我個人認為是不真實的。” “從資料的可靠性來說,《大唐新語》顯然並沒有那麼權威,採用它的《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的說服力就大打折扣了,更不用說史書自己也是自相矛盾,《舊唐書》裡還寫廢后王氏與廢妃蕭氏是被囚在別院縊殺的,這不是跟前面的骨醉數日而死衝突了嗎?可能作者本人也不確定是怎麼回事,乾脆兩種都寫上了。” “從現代醫學得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