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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做不了假。籍貫嘛,餘罪肯定不敢說自己家裡,按照資料背下來的說完,又重複了一遍作案過程,時間、地點、搶奪方式、一一吻合,這個「搶奪案」看來人證物證俱在,齊活了。
看到民警撂筆,餘罪以為過去了,可不料那民警一拉椅子,哧拉一響,瞪著眼,突來一句道:「還搶了幾次,老實交待。」
「就搶了這一次。」餘罪委屈地道。嘭,毫無徵兆地一腳,伴著那民警的判斷:「一點都不老實。」
餘罪終於為自己的這次實話付出代價了,四腳朝天。
「你這號人我見多了,誰進來也說是第一次……都是第一次被抓住,有這麼巧的事嗎?」民警罵罵咧咧,吼著餘罪起來,以自己睿智的判斷審著餘罪,逼供正式上演。
稍吞吐一下,一腳;說自己是第一次,又來一腳。
敢說沒有同夥,咚,又是一腳。
實在問不出來,民警換詢問方式了,還有幾起某街某路在某日發生過搶包案,是不是你乾的。敢說不是,咚,踹你幾腳。
既然不是你乾的,那你知道線索不?檢舉別人減輕你的罪行,像你這號的,還認識幾個?
什麼?居然不知道不檢舉,對著人民警察居然敢一問三不知,咚咚咚,連踹n腳,直接把餘罪從桌邊踹到了牆角。
沉悶的聲音響了很久,夾雜著嫌疑人餘小二誇張地尖叫,比夜半見鬼、電鋸驚魂還要刺耳。又過了一會兒,民警氣踹吁吁從審訊間先出去了,實在打累了,也被這位滿地打滾亂喊得心虛,對著門外嚷著:「小劉,出來把這個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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