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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此刻的大王。
她和唐影在小會議室裡與z集團高層與法務開電話會,歸根結底還是今天z集團的高層因為幾個財經類公眾號的文章而龍顏大怒。
幾篇文章標題奪目,基本在唱衰z集團這幾年大勢已去,並歸結為集團領導昏庸引發策略頻頻失誤,文章言語犀利,但所引述的內容與訊息全部為公開新聞報導以及z集團公佈的財報,內容正當,守法合規。
高層領導張總震怒了一天,急急聯絡律師發函。只可惜函也發了,那幾篇文章依然被掛在網上,有愈演愈烈之勢。
大王只好再為領導普法:「首先,對方語言雖然比較犀利,但基本是落在公民言論自由的範疇之內的。張總,從法律上來說,侵犯名譽權行為主要有兩個型別,一是侮辱,二是誹謗。而從目前來看,對方的言論應該是不構成侮辱的……」
張總憤怒打斷:「都說我們公司大勢已去了,聽起來要倒閉一下,還說我們公司股票一直跌,這還不是侮辱?這跟詛咒人死了有什麼區別?!」
大王默默仰天翻了個白眼,和唐影對視一眼,再耐心解釋:「對對,張總我們理解您的想法。但是,根據法律規定,『侮辱』的含義主要是貶損、醜化他人人格,從目前來看,對方這幾篇文章雖然是一些負面評價,但相對客觀,暫時沒有到貶損貴司名譽的程度。當然,我們今天也是按照侵犯名譽權的理由給對方發了律師函,但基於目前的事實以及法律規定,對方確實有理由不立即刪除文章的……」
「不刪除你們就告!我們就起訴!」張總上腦,罵罵咧咧起來。大王無奈,摁了「ute」鍵,關閉話筒,開始和唐影吐槽:「我要瘋了,這人一點都不懂法,傻逼一樣,道理完全講不通!」
唐影乾乾對大王一笑,她今天也是被折騰了好久。
電話那頭張總情緒越加昂揚,已經開始決議起訴,號稱要用法律手段懲罰刁民。大王關閉了「ute」鍵,恢復耐心語氣,對著話筒:「起訴的話,我們這邊理解公司的心情,律師建議是,如果要就侵犯名譽權這個案由來起訴,一定要找能穩贏的案子,否則引發的輿論危機更大。而目前的這幾篇文章如果作為被告,應該都存在一定勝訴風險。也就是說,起訴可以,但我們一定要找準被告……」
建議中肯,張總似乎聽進了幾句,心情平緩了一些,又問:「那律師這邊對於被告有什麼好的想法嗎?」
大王見自己有效平復高層心情,燃起幾分得意,頓了頓,繼續:「以我看來,這幾篇因為涉及到貴公司的話題閱讀量暴漲,應該很快會有其它公眾號跟風。近年來公眾號文章胡寫的很多,標題和內容肯定不會都嚴謹,只要能找到跟風者有一處捏造事實,就可能涉嫌構成『誹謗』,到時候再起訴,無論是法理還是輿論,我們都能站得住腳。」
張總頓了幾秒,似乎在回味大王提出的方案,接著很快滿意起來:「行,這個方法好。那就勞煩兩位律師這幾天做個檢索,找到合適的被告,我們立刻起訴。」
大王的眉眼裡已然全是得色,彷彿又擁有了小小舞臺,聲音圓潤又專業地回應:「好的,張總您放心吧。」
稱職律師的角色飾演完畢,會議結束,大王隨手點了螢幕,仰在座椅上,長籲一口氣,開始飾演受盡折磨的乙方,大聲感嘆:
「終於完事,他媽最煩和這種傻逼打交道了!累死老孃了,現在國企領導都什麼玩意?」
她順勢伸了個懶腰,再低頭活動活動脖子,神清氣爽。忽然覺得氣氛有些奇怪,抬頭看向唐影——
只見唐影像見了鬼一樣看著她,臉色蒼白,嘴巴微微動了幾下,卻不敢出聲。只是默默伸著手指。
大王心頭升騰起不好的預感。
她的目光順著唐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