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第1/5 頁)
劉至聞言頓時語塞,羞愧的低下了頭。孫為民的意思很明白,就是在責問劉至:你當年的豪情壯志哪去了?當年那個劉至難道死了嗎?仇家的冤案你既然這麼清楚什麼不管?
孫為民也不理會羞愧難當的劉至,望著屋外初春的院落自語道“歲月蹉跎,物是人非”。
此時的劉至正顫抖著雙手盯那支他曾經引以為豪的硃筆,彷彿在一瞬間就蒼老了許多,顫顫微微的站起身來用袖子將那支硃筆擦了又擦,捧到孫為民面前激動道“坎坷士途,任重道遠,希望你不要辜負了它”。劉至把筆送到孫為民的近前,有送筆之意。
孫為民呆呆的看著老丞相手中的那支硃筆,心頭如負千斤,難以平靜。
(老頭又羅嗦了,但這次說什麼我也要羅嗦到底了。我承認前幾天有草草結果了這本書的意思,現在反省了用心去寫。只是今天還有一章,真的好累啊。。。下一章估計要到11點才能寫完。大家不要等的太晚)
第一百零五章 冒充門神
天近傍晚的時候一切就算是準備妥當了,李飛雨代表男方、劉至代表女方下了聘禮擲完婚書後一切也就算是辦完了。就此,昏迷不清的子良就這樣糊里糊塗讓人給賣了。
至於新娘子當然是交給了孫為民去處理了,不要誤會孫為民找她是要做大事的,可以說沒有她子良可能就活不過來。
這話還要從孫為民見到子良的傷勢時說起,當時孫為民就感覺到事情不妙,本想用孔明的四十九燈續命法救子良,但把脈之後發現怕是不行,子良身上竟然點的是陰燈而不是陽燈,那天燈續命法對子良很可能無益反而有害。
四十九燈續命法也稱小燈法,講究的就是小劫之期七七為界,要連續點燈七日不滅聚陽元之氣入體才可繼命。但子良頭上的亮著的可是陰燈,陰陽不和一但相沖起來可是會出人命的。
至於九九之數的大燈法孫為民就更不敢起了,小燈法一但成功可以續命七年,但大燈法要是成功了那可就是一甲子之期,可以說是再世為人的神通之法。所以大燈法一起天地皆知、人神公憤,會引來無數的災劫。
如陰司鬼府的枉死冤魂會齊鳴喊冤、大道不服,天下通靈的鬼魅魍魎也會尋上門來搗亂生事,最可怕的就是會降九九之數的大天雷劫,不劈個翻天覆地絕不收手。相傳,大燈法一成天下必出不世魔孽,所以自盤古開天地以來還沒一人起成過大燈續命法。至於在文昌大陸上會引起什麼凡響來,就更不好說了。
既然續命天燈用不了,孫為民也只好想其他辦法了。其實也不是什麼好辦法,就是一個大雜燴。
要想救子良,首先需要親人守魂喊名才行,但子良身邊偏偏沒有血親在側,無奈之下孫為民只好臨時做主給子良找了一房,也算是臨時給添了一門親,夫妻之親不算親嗎?當然並不是隨便找一個人就可以,而是必須要冤深似海的無心之人方可以。
所以,孫為民找到仇玉,一是因仇玉冤深似海身上聚集了一家的冤怨之氣,這樣的人在側喊魂的話連地府閻羅都會怕。正所謂:閻羅也怕冤鬼叫,世間總有不平事。道理很簡單,也就是說世上不平之事多到連閻羅也無能為力的地步,閻羅也怕麻煩,你說他能不想辦法躲也躲嗎?
再者,仇玉的世心已死大半顯有他念,這樣的人小鬼也頭疼,正所謂:閻王叫我來拘你,怎奈是個無心人。像仇玉這樣的人,小鬼的鉤魂拘瑣是套不住的。這便是人們常說的:無心無肺,不怕撞鬼。
這就是孫為民為子良娶仇玉的用意,可以說物有所值。(這個比喻有點那個哈,仇玉妹妹不要生氣罵老頭啊。。。。。)
至於那支正氣十足的斷案硃筆是用來懸在子良床頭的,也稱‘懸榻劍’,這是防備有居心不良的遊魂惡鬼上門搗亂的,其實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