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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到了落陽道,他睜開眼睛。好美麗的一條路,兩邊都是鬱蔥蔥的大樹,只有兩座洋房。
他開了門,跟我說:「丹薇,謝謝你,丹薇,我可以打電話給你嗎?」
「當然可以。」我說。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緊,他說:「我記得你的號碼,我一定會。」他又稚氣的笑了。
「再見。」我說,「再見。」
「再見。」他說。
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進二號那間住宅裡,門外寫著「陳宅」。他姓陳。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掙扎,又得應付新的一天,偏偏這一天又跟昨日與明日沒有任何分別,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車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車資,上樓,脫了衣服,還來不及洗澡,便已經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夢見自己是丹薇,有過很多風光的日子,然後嫁了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完了還有舊情人在暗戀著她,醒來之後,也不外如此,做人沒味道。
那個男孩子倒是真直樂了半日,他以為他見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個霧夜碰見舊情人,他可樂半日。我呢?助人為快樂之本,我也應當快樂。
但是我怎麼快樂得起來呢?在大風細雨中等車,我的疲倦自骨頭裡直透出來,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話,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話,我怎麼會有這麼一天,整日與一個陌生的世界掙扎奮鬥——一個人應該奮鬥,但是我的力氣已經沒有了。我父母知道嗎?我兄弟知道嗎?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現在這個世界只知道我是一個略具姿色的女子,強壯有力。
我實在是累得昏頭昏腦了,實在想一頭倒在無論什麼地方,睡著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樣的,一個印子裡出來的,腦子裡全是家明,以前與家明所過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腦中。
我們的快樂,我們之間無謂的爭執,我們的計劃,我們的歡笑,我們曾經共度的辰光。
那時候我是那麼瘦,一張臉上沒有一點點血色,沒有一點化妝。他憐愛的目光,使我覺得我十分的強壯。
那時候他愛我。
後來我的車子經過落陽道,常常會想起那個男孩子。落陽道只有兩個號碼,只有兩間洋房,都蓋得小巧而有氣派。這個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棟。
當然我不會登門造訪,我不會做這種事,各人的習慣是不一樣的,也沒有這種必要,他要見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經過那幢屋子的時候,我總會下意識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樹在夏天的時候將會艷紅如火。
我父母愛我,我兄弟愛我,但是他們沒有時間來同情我,他們沒有時間來幫助我。故人何處,救我離愁城內外。
每日我似一部機器似的,機械化的,有規則地做著我應該做的事,我不敢說我做得好,至少沒有出毛病,然而一天過一天,又如何呢。
在馬路上走,因為不再有人愛我,我只是芸芸餘生中的一名,因為不再有人愛我。
過馬路的時候我是茫然的,抬頭看向天空、有時候有雲,有時候沒有雲。穿戴得整整齊齊,天天上班,我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麼過的,只不過是為了時間太多,要設法消磨,不然的話,在家坐著要變白痴了。
我不能夠像以前那樣,電話鈴一響,先讓它響個幾聲,然後不徐不疾的取起話筒,毫不猶疑的問:「家明?」一定是他。那個時候,生命是那麼肯定。有時候與他吵架了,撥了號碼,他來接,故意不出聲,他「餵」幾聲,便嘆氣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錯。」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裡,當然他現在還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有關係的是我,我至如今還似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