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第1/3 頁)
年少的我們總是有各種各樣喜歡的事物,因為這是青春的特權。
那時候學校裡混混各成體系,分別統率自己所在的班級。當然也有關係好的,互相稱兄道弟,就差斬雞頭,燒黃紙結拜了。
有天下午課外活動,來了幾個別班的小混混,嬉皮笑臉地走到我們班門口,堵住一個女生,吹著口哨,說一些輕浮的話,還拉拉扯扯,說一個朋友喜歡她,想留下聯絡方式,做那個朋友的女朋友。
被堵住的女生叫任婷婷,長相也蠻清秀的。剛好被練完毛筆回來的童霏看見,他把紙和墨汁交給朋友,拿著一個蘸了墨汁的毛筆,在小混混的注視下,把任婷婷拉到身後。
那些小混混沉下臉來,說:&ldo;你他媽誰啊,滾開。&rdo;
童霏不屑一顧,說:&ldo;孫子,怎麼和你爺爺說話呢?&rdo;
不出意外,混混們暴怒,拉著童霏到樓梯口就開始動手。童霏奮力和他們廝打成一團,一桿毛筆甩地虎虎生風,墨汁四濺,最後那支毛筆被折斷,但混混們臉上,衣服上也全是毛筆畫出來的道道。
等我抄著板凳衝出去的時候,童霏撿起斷成兩半的毛筆,站的筆直,睜著紅腫的眼睛,淡淡地說:&ldo;讀書人自然不比莽夫用手腳打架,只是可惜這筆了,折損在俗人手裡。&rdo;
混混氣的又要動手,但看到我們人多,只好忍氣吞聲,罵罵咧咧地去洗臉。
這件事讓任婷婷對童霏感恩戴德,時不時找機會就想和童霏待在一起,比如找童霏問不會的題,等童霏打完籃球遞過去一瓶水,問童霏喜歡什麼明星,然後跑去買來海報送給他。不過童霏總是一副生人勿進,不近女色的樣子,讓大家都感覺有些尷尬。
對任婷婷送的東西,童霏通常都不會接受,除非真的很喜歡,列如nba全明星精彩集錦錄影,這是童霏唯一收下的一件禮物。
女生多數都是感性的生物,從畢業的同學錄中就可以體現出來。初中畢業臨近,班上的女生紛紛買來同學錄,讓每一位同學填寫,說是留下純真的友誼,便於以後聯絡。多數男生也受到影響,買了同學錄。
我和童霏就是另類,對於這種事情向來不感冒,不給別人寫,也不找人寫。
在校的最後一天,任婷婷找童霏填同學錄,填的滿滿的一本同學錄,只留出第一頁是空白的,那是專門給童霏留的。
童霏眉頭一挑,看了一眼任婷婷,拿出筆,總共寫了四個字。
姓名:童霏。寄語:再會。其他的一概沒寫。
任婷婷傻眼了,小聲說:&ldo;童霏,還有好多你沒填呢。&rdo;
童霏把筆從窗戶裡扔出去,拉起書包,說:&ldo;沒筆了,也足夠了。&rdo;然後瀟灑地轉身走了。
任婷婷紅著眼睛,收起同學錄默默地走了。
中考結束那天,我們一起約出去玩,童霏迎著狂風奔跑,然後喘不上氣還放肆大笑,面對夕陽站著,伸出手要抓住天邊的火燒雲,轉頭對我說:&ldo;我想要成為偉大的人,不論什麼,能讓人銘記我就好。&rdo;
我不知道怎麼才算偉大的人,所以接不上他的話。
他點燃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吐出來,說:&ldo;我一定要成為偉大的人,要讓別人記住我,證明我來過,就像天空未留下痕跡,鳥兒卻已飛過。&rdo;
我不抽菸,隨手揮去從童霏那裡飄過來的煙味。他又說:&ldo;如果我不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會自殺,因為我不想像螻蟻一樣苟活在這個世界。如果我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把我的生命延長到三十五歲,然後自殺。&rdo;
我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