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闖堂(第1/2 頁)
在連城訣原著中,荊州知府淩退思,便是昔日龍沙幫的大龍頭,後來龍沙幫的人招惹了血刀老祖,被血刀老祖一場好殺,將偌大的龍沙幫殺的七零八落,殺的大龍頭淩退思隱姓埋名,不敢稍露蹤跡。
那時候他已經生下了小女凌霜華,之後菊花大會,凌霜華遇到了丁典,由此展開了一場孽緣。
這淩退思當上了知府之後,為了得到丁典的連城訣,最後把丁典抓進大牢嚴刑拷問,最後卻是一無所獲,之後凌霜華因為丁典自毀面容,與丁典永不相見,每日只以一盆菊花放在窗臺,與牢獄中的丁典進行無聲的交流。
之後狄雲入獄,結識丁典,得傳神照經,再之後丁典身死,狄雲逃亡,毒死了寶象,遇到了血刀老祖和水笙,由此展開了一番驚心動魄的經歷。
在這個故事中,丁典與凌霜華兩人的愛情一直被很多讀者認為是蕩氣矢志不渝的代表,都絕得這丁典堪稱是一代情痴,無不對其產生同情之心。
可是這在楊行舟看來,狗屁不是!
你丁典喜歡凌霜華,自己願意作死,那是你的事情,可是凌霜華的父親淩退思惡貫滿盈,著實該殺,他卻視而不見,這就不能忍了。
非但如此,有江湖人士去刺殺淩退思,只要丁典遇到,定然會出手將那些江湖人士打傷打死,務必將淩退思給救下來。
就這還有人稱呼他為丁大俠!
如果這種為虎作倀之輩,為情所迷之徒,不分善惡之人也能被稱之為大俠的話,那麼天下所有武林人物都應該稱之為大俠了。
大丈夫何患無妻!
楊行舟以己度人,若是自己有丁典的身手,即便是對凌霜華心生好感,但只要知道了淩退思的所作所為之後,直接就會斬下淩退思的人頭,轉身離去,至於與凌霜華之間的情意,大可以放下。
誰還沒失過幾次戀麼?自古豪傑,又有幾個沉醉於男女私情的?但凡沉迷於男女私情的,幾乎就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諸多前人都是明證。
桀王、周幽王、後主、等等前人就是前車之鑑。
楊行舟為人不重男女之情,瀟灑不羈,因此很不理解這些情種們的想法,在他看來,一切所謂情種都與傻種無異,尤其是丁典這種,這已經不是傻了,而是壞!
就因為一個凌霜華,他便要保住淩退思的性命,殘殺了不知多少江湖好漢,就這一點來講,此人就該殺。
梅念笙的三個徒弟不是東西,丁典也是什麼好人。
只是楊行舟此時難以知曉本身功力如何,不敢對這種高手貿然出手,否則的話,打不過被殺,反倒成了別人的笑柄。
就像這個世界中的血刀老祖,作惡多端,但是楊行舟此時自感修為不足,便想著暗中蓄力,待到修為達到那種境界之後,再會一會此人。
他為人豪邁,但是心思縝密,極少會做沒有把握的事情,但是現在見到林錦衣被綁在荊州城外,琵琶骨被穿了,人已經算是被廢掉了,好好的一條漢子,如今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登時一腔怒火升騰而起,掃視城門處圍觀之人,大聲喝道:“你們聽到沒有?現在荊州城的知府,便是昔日作惡多端的龍沙幫的大龍頭!這般強盜坐了公堂,豈有您們的好?”
他抽出腰間單刀,一刀劈下,已然將林錦衣的手鐐劈斷,又是一刀,腳鐐也應刀而斷。
林錦衣見他如此出刀,臉上露出駭然之色。
楊行舟當初買的這把單刀,林錦衣乃是親眼所見,知道這不過是普通的一把鋼刀而已,材質低劣,尋常鐵匠打造,做工粗糙。
可就這麼一把單刀在楊行舟手中,竟然成了一把削鐵如泥的利器,手臂粗的鐵鏈瞬間斬斷,如切腐木。
“楊兄好刀法,好內功!”
林錦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