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狗子也要認親(第1/2 頁)
廖麒麟回到縣衙後,將陳家村的情況一一彙報給縣令吳軾聽,最後道:
“那姜家確實種了不少棉花,村子裡也有不少人家在種,具體畝產數量,只能等棉花采收後才能統計出來。”
吳軾點點頭,“辛苦廖兄了。”
廖麒麟笑笑:“何談辛苦,在下為明府做事理所應當。”
自打從梅縣令身邊辭出,廖麒麟就自薦給這位吳縣令做了幕僚,這段日子他深覺自己選對了東家。
這位雖沒什麼後臺,但他確確實實是個稱職好官,不像那梅縣令,任職間除了摟錢就是在摟錢的路上,自己跟了那樣的人,這輩子不僅毫無建樹,以後說不定還要跟著倒大黴。
吳軾請廖麒麟坐下,吳瑞過來倒了茶水便又退出去。
吳軾端起茶盞吹了吹,“廬州太守今日送來信函,讓我重新審理韓氏姐妹拐賣孩童一案,廖兄你如何看待此事?”
廖麒麟沉吟片刻,道:“此事明府當慎重,太守既然寫了信函來,必然想給韓氏姐妹脫罪,您不妨將此案重新梳理一遍,如果確實沒有疑點,咱們就讓那韓氏姐妹保釋出獄。”
抬眼見吳軾面露不悅,廖麒麟又說:“明府剛剛來琴川縣上任,若為此等小事惹太守不快,豈不得不償失?”
吳軾冷笑一聲,放下茶盞:“我若不讓她們保釋呢?”
廖麒麟朝吳軾拱拱手:“大官人何必為一點小事得罪太守,咱們讓她們保釋,不代表她們無罪,但若您不管不顧,太守那邊必然會有對策,萬一真給她們脫了罪,您送上去的卷宗定會被申飭,到時候太守正好有理由撤換您。”
官員判錯案可是大過,其頂頭上司有權讓他罷官,連監察御史都不好說什麼。
吳軾皺眉:“今日那陳家遞來訴狀,說那姜家孩子是他家二兒子的親生女,還說要與她當堂滴血認親。”
廖麒麟恍然:“您瞧,這就是陳家的伎倆,想以此給韓氏姐妹脫罪呢,您若真讓他們當庭滴血認親,在下敢肯定,他們定有辦法讓假事成真,如此一來,那韓氏姐妹便能無罪。”
如果孩子是韓氏親生女,此案定性就發生改變,韓氏姐妹就不存在僱兇綁架他人孩子,那麼,吳軾之前判定她們的罪狀都是錯的。
一想到那孩子的殷切囑託,吳軾倔脾氣就上來了,他冷笑一聲:“我偏不信邪,既然他們想驗血就來驗吧,韓氏姐妹僱兇一案已成定局,無論那孩子是不是陳家的,韓氏姐妹的罪行都不受影響。
敢在我治下犯法,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懲治。作為一方父母官,若無法給百姓合理的公平公正,這個縣令不做也罷。”
廖麒麟見縣令固執,搖搖頭,不再說什麼。
翌日,櫻寶與爹孃弟弟剛吃完早飯,就見一個鄉丁帶著兩個衙役上門。
“縣令大官人在鄉堂審案,特命我等前來帶姜櫻寶去滴血認親。”一名衙役道。
雖然姜三郎已經知道一些事,但還是很氣憤。
他抱著閨女上了騾車,沒讓妻子跟著,自己與二哥趕車,跟衙役一道前往鎮上。
小奶狗小黑跟在騾車後頭汪汪直叫,一直追著騾車跑。
櫻寶見狀靈機一動,趕緊讓老爹停車,把小黑抱上騾車。
“你帶它上來幹啥?”姜二郎不解。
櫻寶嘿嘿一笑:“有大用。”
不是要滴血認親嗎,她就讓狗子也跟那陳家滴血認認親。
今日吳縣令親自來了川河鎮,帶著主簿、書吏與眾位衙役,就在鄉里設公堂,公開接審陳老栓的訴狀。
因鄉里正提前做了通知,整個東西陳村村民都到了鄉堂外,擠擠挨挨等候開堂。
“寶兒別怕。”姜三郎怕閨女被這種仗勢嚇到,輕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