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芳華(第2/2 頁)
唐國憲法,總統世襲的相關規定,李勳的第二個兒子李徵繼任國家總統,新任國家總統李徵此前的能力和作為是有目共睹的,民眾歡呼一片,雖然無法遺忘前總統離世的悲傷,卻也有助於民眾從悲傷情緒中走出來。
唐國總統令第八十三號公佈,《大唐刑法》正式廢除流氓罪。
李芸查閱了相關法規後,發現阮無忌所犯罪行和私藏槍支罪兩罪並罰,也夠不上死刑。她產前產後抑鬱症原本就十分嚴重,查閱《刑法》相關規定後,精神崩潰,割腕自殺,未遂。
儘管李芸一再叮囑李英不要告訴馬時元,不要破壞馬時元家庭的平靜。可是,李英根本無法開解李芸,只能寄希望於真正關心李芸的馬時元,讓馬時元在電話裡勸解她,還拜託馬時元故意裝作不知道李芸自殺的事,只是普通的開解。
馬時元原本就存了要好好照顧李芸母女的心思,見李芸的精神狀態已經到了如此地步,遂和妻子葉嵐首次提出了離婚。他妻子葉嵐,是母親李菲雅的閨蜜蔡勤之女,葉家和蔡家在武口市商場上都小有名氣。他和葉嵐小時候就熟識了,只是一直沒有男女之情。在李芸剛畢業就馬上結婚後,他消沉了快半年,但也很快結婚生子。
他和妻子一直相敬如賓,此時貿然提出離婚,葉嵐並不同意,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我不同意!我們離婚了,你兒子怎麼辦?”
馬時元原本計劃好將兒子帶在身邊撫養,葉嵐可以隨時探望,但是葉嵐很堅定的拒絕了。馬時元想到自己不到四歲的兒子,也有些遲疑了。
李芸自殺未遂,在醫院醒來後,怕自己傷害孩子,把阮芳華託付給李英照顧,自己去找心理醫生治療。
找了好幾個醫生治療,卻始終不見好轉。
李芸25歲生日,恰逢港郡迴歸,舉國歡慶。
馬時元已經順利離婚,葉嵐離婚的唯一要求是帶走兒子。
兒子被葉嵐帶走,馬時元心中有些煩堵,但還是從武口市來到武陵市,特意給李芸過生日。
他執意勸說李英協助他帶走李芸,去科技醫療技術最為先進的魅國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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