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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也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高高在上,直到那一刻,一個急著回家陪孩子過平安夜的父親,開車撞上他……
那本來應該是場小車禍,如果路面沒有結冰、如果他沒有專心罵著那些侮辱聖歌的人、如果他稍微有些警戒心的話……
然而,千金難買早知道。所以他不僅被撞飛出去,更弄折了一雙手。
一個失去雙手的音樂家,再也沒有價值了,往常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一個接著一個離去,最後,他變成孤單一人。
他沒有朋友,唯一懂他、而他也願意接受的,只有音樂。
可是在他最痛苦的時候,它也是最先離棄他的。
他一無所有了,從天堂狠狠墜落地獄。
然後,他開始藉助酒精麻痺神經……
“唔!”他痛苦地搗住腦袋。
從二十歲到二十一歲,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他的記憶非常紊亂,每次他想回顧,頭就會痛得好象有千百個小人手持鋤頭在裡面敲擊。
後來醫生告訴他,那是一種人體的自我保護,對於過於悲慟的事情,在心裡還無法承受的時候,身體就會自動將它掩埋,而原因只有一個——為了活下去。
總之,當他再度清醒時,已是次年的聖誕節。那年,天氣好冷,紐約整整下了一個星期的大雪。
他和一堆流浪漢縮在地鐵站,沒有一個人認出他來,僅僅一年的時間,他白了發,面容滄桑,再不復之前的意氣昂揚。
然後,不知是被何物所觸動,他猛然回神,發現身邊躺了四、五具屍體,都是被凍死的。他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中,他兩天兩夜沒吃東西,又感冒發燒,居然還能活下來!
也許還不到他死的時候吧!突然,他有這樣的念頭。
於是,他回到住處,賣掉所有會讓他回憶起過去的東西,孑然一身地遠赴德國,開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日子過得渾渾噩噩,不過也總算活下來了。
然,猛地回神,二十九歲的他竟已被稱為中年大叔。這是他至今不解的事,他有這樣老嗎?
記得當年,他也曾是眾家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呢!
雖然他不曾為她們之中任何一個人心動過……好吧!他承認,他覺得那些只會尖叫的女人很蠢。
可現在想想,當年是年輕不懂事,現在則成為被唾棄的怪叔叔,以至他保持清白到二十九歲,會不會太遜了?
思緒越走,越偏往奇怪的方向。
他的表情乍憂還喜,水芝茵就這樣看著他半個小時,發現他唇角的弧度越抖越劇烈,點點疑雲漸浮心頭。
“你這傢伙,到底想到哪裡去了?”她冷眼瞪著他,頗有風雨欲來的架勢。
他沒發覺,逕自陷入沉思,懵懵懂懂地道:“記得有一回,我半夜一時興起想練琴,走到琴室一看,管家正跟他的女朋友在鋼琴上做愛做的事,氣得我幾乎當場拿刀砍人。”
她瞄了鋼琴一眼、又瞄了他一眼,眸底開始爆出火花。“然後呢?”
“現在想想,真不知道我當年怎麼能只專注於神聖的樂器被輕慢一事,完全不會想歪?”
“那代表你那時候純真無邪。”
“我倒覺得是太蠢了,什麼好事都沒嘗過,萬一就那樣掛了,豈不可惜?”這幾年他真的變了很多,完全不像當年那個孤高冷傲的音樂天才。
唉,殘酷的歲月終是讓王子變成好色的中年大叔了。
“雷因——”想都不必想,水芝茵捉起手邊的抱枕丟過去。
“哇!”雷因幻想過了頭,一時沒防備,給打得腦袋一歪。“你幹什麼?”
“教訓一個大色狼。”二話不說,繼續丟抱枕。
“想想也犯